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吗?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这是对于最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折抵情形。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很多的违法主体在最后被判刑之前,都会被司法机关羁押,由于羁押本身也是一种刑事处罚,且个人在没有被判决之前,原则上是不用承担刑责的,故此司法机关羁押民事主体,是必须要严格的计算羁押时间的,最后在量刑后可以进行折抵。
  
  
  


·法院审理后多久宣判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都没有规定开庭后多久宣判,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诈骗500万判20年合法吗
      诈骗500万判20年合法吗合法的,涉嫌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二、诈骗罪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杀人未遂自首怎么判
      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杀人未遂自首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故意杀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因过失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多久判决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多久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


·持刀抢劫致死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持刀抢劫致死的判罚标准是什么?(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对遗嘱部分有效判决不服怎么办?
      一、对遗嘱部分有效判决不服怎么办? 对遗嘱部分有效判决不服的话应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上诉,《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


·故意伤害致人双目永久失明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人双目永久失明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批捕后羁押多久会到法院进行宣判
      若司法机关需要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的话,则一定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操作,也就是要依法来操作才行。而一般在逮捕之后往往也会涉及到羁押的往往,不过过不了多久就会由法院进行做出审判,那通常批捕后羁押多久会到法院进行审判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规定,公安机...


·一审行政判决法律适用的类型有几种?
      一审行政判决法律适用的类型有几种? 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七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1、维持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


·持刀抢劫从轻判几年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定加重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


·通常情况下如何判定字体侵权
      通常情况下如何判定字体侵权 一、通常情况下如何判定字体侵权? 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字体侵权的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可参考以下标准确定字体侵权: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