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吗?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而征收补偿费用如果合法取得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二、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有: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或其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值得注意的是:1、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已被他人收养的子女(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3、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既可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4、兄弟姐妹包括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半血缘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不能被继承的财产仅限于是非法财产或者不是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过,如果针对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立遗嘱的话,要特别注意一下,这笔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可能是支付给全体家庭成员的,这样的话,不能有立遗嘱人一个人来决定让谁来继承。现实生活当中,遗产的范围首先是需要进行确定的,只有确定完毕之后才能够关于继承作出约定。通常情况下,关于土地补偿款项也是属于当事人公民所拥有的合法财产,因此是可以继承。
  
  
  


·土地确权之后又被邻居侵占该怎么维权?
      土地确权之后又被邻居侵占该怎么维权? 一、问题解答 1.可以同邻居协商解决,要求其返还被侵占的确权土地面积; 2.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反应,依照确权土地面积调解纠纷,要求对方返还土地面积; 3.村内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土地确权之后又被邻居...


·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哪里申请?
      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哪里申请? 一、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哪里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分单位和个人两种情况 1、应去哪里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按属地管理,我市五个区(市中区、山亭区、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坐落在哪个辖区就向相应辖区的国土资源分...


·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2150元/亩;旱地/园地:31075元/亩;林地:15537.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768.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的原因有非常多种,其中利民工程建设是非常常见的国家征地原因,其中大多数在乡镇的征地都是为了修路或者是水利工程,虽说土地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在面对征地时是可以获得不低于原有土地价值的补偿的。那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静...


·荒地转包合同的效力是基于什么条件订立的?
      荒地转包合同的效力是基于什么条件订立的?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有哪些?在实践中,只有拥有土地使用证,才能确认自己拥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凭证。土地使用证在生活中是可以转让的,此时需要办理的是转让手续。那么您是否知道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 土地收...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 一、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无效的。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
      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 在我们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到有拆迁的地方,正式由于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了促进更早额步入现代化城市,所以国家和政府近几年都在大量的拆迁办,在重庆市也是这样的,征地有时候不成功大多是因为征地补偿发放的不到位,那么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


·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


·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有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现阶段,我们国家是实行的土地国有制制度,那么企业和个人申请使用土地时,也要按照规定及时的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如果土地是集体土地或者是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等情况都不会过户。一、土地使用证没过户...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少生优生,独生子女开始享受各种奖励、优惠,包括经济补偿、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的特殊待遇。独生子女征地补偿在土地征收中,独生子女同样也可以享受特殊照顾。目前,国家和省、市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中,均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