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权利转让合同应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第一:发表权。
  
  第二:署名权。
  
  第三:修改权。
  
  第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五:复制权。
  
  第六:发行权。
  
  第七:出租权。
  
  第八:展览权。
  
  第九:表演权。
  
  第十:放映权。
  
  第十一:广播权。
  
  第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十三:摄制权。
  
  第十四:改编权。
  
  第十五种是翻译权。
  
  第十六汇编权。
  
  第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哪些作品有著作权?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四、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著作权的转让权本身就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一项合法权利,对本人的作品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转让给其他任何人,甚至是无偿转让,这些别人都是无权干预的。但著作权有两部分,人身权的部分无法转让。
  
  


·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有哪些?
      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有哪些? 一、对知识创造的激励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依法对授予知识产权创造者或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的排他独占权,并保护这种独占权不受侵权,侵权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了这种独占性,就使得知识产权创造者或拥有者可以通过转让或实施生产取得经济利益、收回投资,这样才有继续...


·贴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贴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贴牌生产(OEM),又指原始设备制造商,现在已被引申为指贴牌生产这种经济模式。其基本含义是接收委托方(商标权人)的委托,进行产品的开发和制造,产品贴附委托方所提供的商标,并将全部交由委托方销售或经营,接受委托的生产方收取加工费用的合作经营生产模式。近年来...


·不能被授予专利的类型包括几种
      不能被授予专利的类型包括几种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 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具等。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的应对措施有哪些?一要在高科技局部领域抢占专利权制高点。中国在高科技的整体水平和绝对水平上,与世界工业强国还有一定差距,但在某些局部领域也有自己的优势,处于世界前沿,其中许多极有价值的发明创造应予以高度重视和保护。二要在民族优势产业领域取得绝对控制权。中国在一些...


·中国知名商标被抢注的原因有哪些?
      中国知名商标被抢注的原因有哪些?(一)商标权的地域性商标权的地域性和商标确权制度是国际范围商标抢注行为得以存在的制度基础。由于《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伯尔尼公约》等一系列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存在,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相对较小,但并...


·专利侵权行为的规定内容?
      专利侵权行为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其实指的就是在某项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之内,行为人在没有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之下,又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出于营利的目的来实施了他人专利的一种违法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特征是: 一是侵害的对象一定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行为的发生...


·专利权转让自何时生效?
      专利权转让自何时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


·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合同是怎样的
       一、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合同是怎样的 根据《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修正版)的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


·如何写商标转让合同书?
      如何写商标转让合同书?有的人注册一些商标后,如果自己不使用的话,可以将其转让给他人,来获取一笔收益。商标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属于无形资产。在办理转让的时候,双方要达成一份商标转让合同,并到当地的商标局进行备案。那么,如何写商标转让合同书?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商标转让合同...


·专利的四个特点是每个专利都有的吗?
      专利的四个特点是每个专利都有的,这四项特定分别是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和实用性。具体如下:(1)具有独占性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