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
  
  一、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赔偿吗
  
  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
      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 众所周知,在我国,一般上班族领的都是根据合同契约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有些是纯固定工资,有些是底薪加提成。然而,除了工薪阶层之外,对于公司法人也就是老板的公司发放情况,您一定非常感兴趣。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 一、公司法人的工资发放方式...


·劳动合同解除被老板拿走了补贴金怎么进行维权
      劳动合同解除被老板拿走了补贴金怎么进行维权 劳动合同解除被老板拿走了补贴金,自己可以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权益的维护,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不仅是由于技术人员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不仅是由于技术人员的操作不到位导致的,天气状况,管理制度等因素,都可能造成质量问题。除此之外,由于技术存在缺陷或者科技不到位,也能导致工程质量的隐患。那么,如果遇到在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处理办法有哪些呢?赶快来下文门寻找办法吧。 一、工...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


·工伤待遇无法确定工资怎么办?
      工伤待遇无法确定工资怎么办? 工伤因为所处地区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不同,适用的工资不同。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


·安排员工值班的是否构成加班?
      除了会在周末安排员工进行加班外,很多单位会在周末或者是节假日安排员工值班,在值班的情况下多少也是会从事一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因此很多人就区分不清楚加班和值班。那实践中安排员工值班的是否构成加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安排员工值班的是否构成加班“值班”与“加...


·劳动合同模式有哪几种?
      劳动合同模式有哪几种?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三年或者五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


·员工死在公司如何赔偿不属于工伤?
      员工死在公司如何赔偿不属于工伤? 一、员工死在公司如何赔偿不属于工伤? 不属于工伤的,公司可以不予赔偿,认定为工伤的才享受到工伤赔偿。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监护人可以自己辞掉自己的监护职责吗?
      监护人可以自己辞掉自己的监护职责吗?不能,一旦被确认为监护人后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除非被剥夺不能自己辞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有关人员...


·用人单位因员工的原因被辞退需要补偿吗
      用人单位因员工的原因被辞退需要补偿吗(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


·一、劳动合同不到期被甲方辞退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不到期被甲方辞退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