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赔偿民事赔偿一样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事赔偿民事赔偿一样吗?
  
  不一样,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
  
  因此,国家赔偿是不包括民事赔偿的。
  
  (一)行政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刑事赔偿就是国家赔偿,但是国家赔偿的范围更大,刑事赔偿加上行政赔偿就是国家赔偿,之所以国家会承担赔偿责任,是因为司法机关或者是行政机关存在侵权行为损害当事人利益。
  
  


·私闯民宅言语攻击是否属犯罪行为?
      私闯民宅言语攻击是否属犯罪行为?私闯民宅言语攻击不一定属于犯罪行为,因为说已经构成我们国家的侮辱罪的话,那么就会由刑法来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处,但是具体的言语攻击的话,还需要看他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对当事人所产生的影响等等,相关的侮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是必须的。私闯民宅言语辱骂...


·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么?
      一、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么? 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盗窃案立案侦查标准是500-2000元,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在此区间内制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00元;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不论数额多少;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次数、...


·抢夺罪立案标准2023是怎样的
      抢夺罪在暴力程度上面远远不及抢劫罪,而这也仅仅是对他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构成了侵犯,因而实践中对抢夺罪的量刑处罚就要远轻与抢劫罪。而现实生活中,其实也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被认定构成抢夺罪。究竟抢夺罪立案标准2018是怎样的?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抢夺罪立案...


·什么叫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什么叫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是什么?
      一、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诈骗罪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诈骗罪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典型的公诉类案件,并不属于法律允许的自诉类案件。故,一旦发现存在诈骗行为,可直接向案发地公安报案,公安一经查实,则会予以...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有的人来电咨询我们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但其实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要是罪犯被判管制的话此时是不存在缓刑的,那实践中一般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中规定...


·盗窃罪怎么判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由于一时的贪念或者其他原因而盗窃他人甚至国家的财产而锒铛入狱。盗窃罪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罪名,但是犯人的判刑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判决,尤其是初犯,更是有一定的不同,网在下文就来为您解答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初犯。 一、盗窃罪初犯怎么判 初犯盗窃罪依然按照盗窃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


·认定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
      年关将近,也是很多诈骗分子的活跃高峰期。诈骗分子提供各种手段,包括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等等,使得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继而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使得不法分子得到不法利益。这在刑法上已经构成犯罪,即诈骗罪。那...


·共同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共同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共同过失犯罪的主体要件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行为人即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其组合形式有三:都是自然人、都是法人,一方为自然人另一方为法人。对于自然人而言,必须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否则不能作为共同过失犯罪的主体。对于法人过失犯罪而言,共同...


·共同犯罪中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中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