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建册需要结婚证对不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孩子建册需要结婚证对不对
  
  一、办理孕妇保健手册所需证件及流程
  
  1、结婚证
  
  2、生育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孕妇已怀孕证明(曾经检查过的一些化验单B超单、病历本等)
  
  5、流程:凡妊娠着于12周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保健手册:
  
  6、挂号,向工作人员说明你要建卡。
  
  7、再到妇产科,说明你是来建卡,提供准备的资料
  
  8、工作人员填写资料妥当后,会给你:
  
  (1)一份新的孕妇资料填写
  
  (2)接下来要产检的化验单
  
  9、拿着化验单回到门诊打单。
  
  二、办理孕妇保健手册(建本)应注意:
  
  1、一定要先建本(两个月到三个月之间办理最好),再办理准生证。
  
  2、确定怀孕之后,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医院做基本的检查,不用直接去准备生产的医院;
  
  3、建卡当天要空腹,要检查很多项目,(保健手册上明确写了12周必须检查的项目)如果已经在其他医院做过有关项目的话,你可以告知医生刚在其他医院检查过,医生也没有理由再叫你们重新检查一次,把在其他医院检查的单子交给医生夹在保健手册里就行了。下次检查,医生会预约时间。
  
  4、孕妇应定期到医院做产前检查,孕保手册必须有5次以上产前检查记录及分娩记录;
  
  5、孕妇顺产于3天内,剖腹产于7天内应及时把孕保手册交与妇幼保健站并换领回执单,以便办理户口;
  
  6、产后42-56天到妇产科门诊进行产后健康检查,宝宝满月做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
  
  7、各地的政策和建卡要求都不尽相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妇幼保健站,以免遗漏证件耽误时间。
  
  三、孕妇保健手册是否强制办理
  
  1、首先办孕产妇保健手册是对自己和你的胎儿的一种负责任的做法。它是对你的胎儿及你整个怀孕过程身体状况的良好的跟踪监督。它可以及时发现你的身体状况是否正常,如果发生异常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办了这个手册医生会每周给你的胎儿做一次听胎心的检查,这个是对你的胎儿的健康状况的检查。我认为很重要。
  
  2、如果执意不办的话也不会对办出生证有太大影响,因为我的同事中也有孩子两三岁了至今什么证也没办的。但是办一个这样的手册两三百块钱,即对胎儿及孕妇的健康有利,又对孩子出生后的很多事情都有利。
  
  3、这个保健手册是用来做产前检查的,难道你就不用去做产检吗?去做产检就要建这个卡,是用来记住你每次去检查的数据的,到你生时,医生就会看这些数据来对你进行处理。如果是有些人不适合顺产的话,医生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剖腹产,这个卡很有必要建的。
  
  4、办孕妇保健手册的好处就是你每次检查的记录都会记录在上面,方便每次检查的时候,医生查看以前的记录(很多城市都要求办孕妇保健手册,也便于医生掌握孕妇的情况)。
  
  没有准确答案,一般每个地区省市政策不同建册的要求也不同。一般到怀孕三个月左右到医院进行产检时医院会为孕妇建册,有的需要花钱有的并不需要,建册后医院会开出出生证明。大部分人认为建册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涉嫌刑事羁押通知家属吗?
      涉嫌刑事羁押通知家属吗? 现在社会犯罪的人很多,但都逃不过法律的裁决,有些人被抓起来判刑,他有些人被处于死刑,有些人被刑事羁押,涉嫌涉嫌刑事羁押的人,有关部门会在拘留或者逮捕之日起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无法通知的除外。 应当是从拘留或者逮捕之日起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无法通知...


·国家赔偿案件判决后执行的程序?
      对于国家赔偿这个问题,在上面的文章中,我们已经为您介绍过很多次了。那么,国家赔偿案件判决后执行的程序和规定都有哪一些呢?可能有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我们搜集来一些有关国家赔偿案件判决后执行的各种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内容供您参考。司法实践中,有的人民法院用执行回转的办法解决执行错误所造成...


·离婚时如何安排探望权
      离婚时如何安排探望权1、探望权的安排应与子女的年龄相一致。根据子女成长发展的规律,不同年龄段的子女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父母协议探望权安排时尤其应注意子女的年龄段差异。离婚律师指出,有些人认为,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的婴儿有寻求安全依附的生物需要,会依附于某个主要目标对象以寻求生存和发...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


·协议离婚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吗
      协议离婚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吗不一定的。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


·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由我国境内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知,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我国法院就具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判离的法定标准,顾名思义,就是指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必须判离的标准。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夫妻想法院起诉离婚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判决离婚的。那么在什么情形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此时并不需要父母实际领取了结婚证或者提供结婚证。因此,现实中有的人问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其实与一般情况下处理抚养权问题是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


·起诉离婚一定会立案吗?
      我们知道,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对方坚持不肯离婚,另一方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另一方,要求离婚。但是,起诉离婚情况有很多种,那么,起诉离婚一定会立案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起诉离婚是否会立案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


·国家赔偿申请人要在多久内提出赔偿要求?
       一、国家赔偿申请人要在多久内提出赔偿要求?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不能单独一方去抵押,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才能办理抵押.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