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一、在我国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方不履行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的,拥有对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探视有哪些方式?
  
  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而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
  
  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三、哪些情形允许中止探望权?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因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对于探望权的中止,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一)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三)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四)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五)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如果跟对方实在是没有办法协商一致的话,也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对孩子的探视的权利了,如果有可能的话自己可以通过相关的渠道直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自己真的爱孩子,也应该推己及人的站在对方的角度上考虑一下对孩子的思念之情。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担任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基准收费标准为500元/件,上浮或者下浮不超过50%。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0000元...


·如果老公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社会上有些男人,看起来忠厚老实,然而一旦由于某些原因触发内心的不平衡,就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爆发。甚至有可能出现,即使出轨了很多次,仍然不愿意离婚。那么,老公拖着不离婚怎么办?要么想办法让他回心转意,要么借助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离婚处理。 老公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带好双...


·在患有哪些疾病时男女不能结婚
      在患有哪些疾病时男女不能结婚 在《婚姻法》中规定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但《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同时《民法典》中删掉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仅规定了“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是不是没有公证夫妻财产协议无效?
      是不是没有公证夫妻财产协议无效? 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


·(一)婚后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怎么办理?离婚不仅仅涉及到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更会涉及到孩子的户口问题,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怎么办理?办理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又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就为您详细的解答一下吧!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迁移怎么办理?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


·夫妻离婚财产全归孩子可以吗?
      如果夫妻夫妻离婚财产全归孩子而不再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财产,这样的做法可以吗?孩子到底具不具备分得夫妻离婚财产的能力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有关的资料。需要注意的是,有关孩子是否能分得财产的关键性要求是看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所贡献。 一、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分得财产 要看离婚时,孩子...


·离婚时过错方一定会净身出户吗?
      离婚时过错方一定会净身出户吗?离婚时过错方不一定净身出户,非对方愿意放弃共同财产的分配,否则的话多多少少还是要分得一部分财产的。同时,我国法律当中也没有规定,离婚中的过错方需要净身出户。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约定了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并且签字了,那么,此条款有效,属于对自己财产的自...


·男女分开多久算自动离婚,有“自动离婚”一说吗?
      婚姻系每个人的终身大事,假如一个人一辈子只经历一次婚姻能够走完人生,那估计你才是真正的幸福之人,可惜现在这样的婚姻越来越少。走入各地婚姻登记处,你会看到办理结婚登记和办理离婚登记的人差不多,基本各占一半儿。这难道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还是人类价值观在改变呢!有很多朋友发问,我与...


·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
      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中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经济赔偿,而赔偿项目中包括了对受抚养人抚养费的支付。受害人车祸受伤无法再获得收入,无法再继续抚养受抚养人,所以,法律会判决对方支付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等费用.那么,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法律对受抚养人都有哪些规定?我们下...


·申诉后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多少?
      一、申诉后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多少?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5.85元。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