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薪酬调整问题达成一致的,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调薪对双方来说才算是合法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在调薪之后,未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那么这是属于不合法的。
  
  二、用人单位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第35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管之前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调岗调薪。
  
  在员工管理过程中,尊重员工感受,使员工在企业中找到归属感应该是企业日常管理中最应该值得注意的一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争取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最明智的选择。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这里指的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如果劳动者因工负伤,就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2、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必须是在医疗期满后。如果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无权擅另行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3、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无权另行安排劳动者工作。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仍然能够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能另行安排工作,只有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有权另行安排劳动者工作。
  
  


·劳动关系变更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您了解劳动合同的变更,但对劳动关系变更什么意思了解的不是很多。变更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步骤,然后变更的劳动合同才会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关系变更什么意思...


·公司拖欠工资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吗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可以要求全额发放。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


·高空施工坠物赔偿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高空施工坠物赔偿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施工单位正在施工,施工的时候很多的工人,实际上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从事一些高空的活动,很容易造成身体上受到伤害。当然,如果受伤害的话,肯定需要进行赔偿,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高空施工坠物赔偿的具体内容...


·多长时间能做工伤认定
      多长时间能做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


·一、单位工伤备案什么时候做?
      一、单位工伤备案什么时候做?职工发生工伤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工伤备案,以便于后面的工伤鉴定等流程进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


·离职代通知金工资标准是什么?
      离职代通知金工资标准是什么? 员工主动离职的话,是没有代通知金的。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济...


·申请劳动仲裁后等待裁决的时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后等待裁决的时限是多久?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相关规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相关规定当今社会,员工辛辛苦苦的为公司的未来而努力工作,可是,也会遇到那种不良老板不支付员工的薪酬。这个时候,员工就会考虑拿起法律武器,为追回自己应得的薪酬去努力争取。今天,我们就带您认识一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相关规定。 一、拒不支付劳动罪的概念 ...


·辞退员工管理与辞退赔偿协议的写法是什么
      辞退员工管理与辞退赔偿协议的写法是什么?辞退员工补偿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1、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年...


·在中国这个传统文化的社会中,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依然存在童工,
      在中国这个传统文化的社会中,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依然存在童工,尽管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使用童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有些人还是知法犯法。对于童工的年龄,有些人听说是14岁,有些人则听说是16岁。那么,国家规定多少岁是童工呢?跟着我们来对下文做一个大概的了解吧。 一、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


·达到或者超过退休年龄,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的,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依法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务工人员,在受聘期间员工伤亡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工伤亡的应当适应工伤保险条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