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
  
  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无论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负责。婚姻关系的终结并不等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终结,双方在离婚之后仍应有义务为子女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与精神关爱。如果抚养费约定不合理,离婚后一方明显难以支付的,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济手段。
  
  2、行使探视权与支付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予以拒绝。探视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探视的当事人法院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拘留。
  
  3、非婚生子女根据法律规定,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他们有权利得到父母的抚养,因此,如果遇到一方不支付自己抚养费的情况,可以依法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不熟悉法律的规定,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
  
  4、对于恶意拖欠抚养费、出具虚假证明或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当事人一方要即时聘请专业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拖延,以免耽误自己及时主张权利,调取证据。
  
  二、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那么男方就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但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往往会出现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此时要根据之前夫妻离婚的方式来实际进行处理,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对应的处理方式也就不同。
  
  


·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对于婚前给付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了哪些情况可以请求返还,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在民事诉讼中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我们不仅要收集证据,还要掌握一些技巧。那么,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律师费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费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的部分6%、10-50万元的部分5%、50-100万...


·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是必须的,否则的话无法顺利办理离婚手续,但就这个协议的效力来看,您知道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吗?这可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


·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般,我们遇到诉讼时即需要打官司的时候,都会找代理律师。律师分为好多种,因此对应不同的法律服务,这一次主要介绍的是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方面的问题。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国家行政机关而受到侵害时,可以找律师来代理。下面,我们来谈一谈。 一、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 “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1、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时时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应尽力将...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资料?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及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财产线索、申请人还需要提交有效的担保手续,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实物不动产或所有权材料。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


·错判死刑国家赔偿200万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错判死刑国家赔偿金额是多少?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是什么?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


·一、缺席判决离婚财产是否有效?
      一、缺席判决离婚财产是否有效?被告经传唤缺席时离婚财产的判决是有效的,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经传唤缺席时离婚财产的判决是...


·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
      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