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这是犯罪既遂成立的时间条件。如果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而只是实施了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就只是犯罪预备,而不能成立犯罪既遂。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这是构成犯罪既遂的实质要件。这里说的构成要件的齐备,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齐备。
  
  二、犯罪既遂的形式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三、犯罪既遂形态分为哪几种
  
  犯罪既遂形态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
  
  1、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在结果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导致了该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法定结果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该犯罪结果的,不构成犯罪既遂。
  
  2、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
  
  3、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在危险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导致了该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法定危险状态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导致该法定的危险状态的,不构成犯罪既遂。
  
  4、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存在既遂形态与预备形态及预备阶段的中止形态之别。
  
  


·诈骗罪100万要判几年
      诈骗罪100万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故意伤害罪可以私了吗2023
      故意伤害罪可以私了解决吗故意伤害轻伤及以下的情况可以私了,故意伤害达到重伤结果的,就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达成协议,但就刑事部分不能进行私了,司法机关仍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达成协议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是多少民事赔偿应当以民法的规定来定,赔偿范围为医药费、护...


·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意采伐林木的,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就有可能涉嫌犯滥伐林木罪。此时需要区分一般的滥伐林木行为与滥伐林木罪。而要是构成了犯罪的话,就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犯滥...


·刑事犯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一、刑事犯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


·刑事退回补充侦查什么时候到法院?
      一、刑事退回补充侦查什么时候到法院?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期限,最高法院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参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检察院向公安机关退回要求补充侦查的期限一样,是一个月。二、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制度的具体内容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重罪吸收原则是符合特定的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刑法》当中择一重罪处罚原则来进行处罚。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 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


·对于有自首情节怎么量刑?
      对于有自首情节怎么量刑? 一、有自首情节怎么量刑?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


·批捕后的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大吗?
      一、批捕后的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大吗?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法院阶段应作出无罪判决。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
      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是不用对罪犯进行羁押的,相比之下罪犯的人身还是比较自由,但此时需要罪犯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在考验期内不能再犯新罪。那要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六...


·犯罪分子缓刑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通常在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时候,一般都是在判刑的同时,即除此之外其余的阶段都是不能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当然,也不是针对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这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那么犯罪分子缓刑适用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


·对于贩毒一般多久判刑?
      对贩毒一般多久判刑?贩毒被抓,如果案情简单的话,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如果案情复杂时间长一点,甚至达一年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