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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弃的子女要赡养生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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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人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将孩子遗弃,没有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可是等孩子长大之后,却出现要求孩子承担赡养的责任,有的孩子甚至对亲生父母一点印象都没有,那这种情况下,孩子需要承担亲生父母的赡养责任吗?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养家庭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就可以视为收养关系成立。与此同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自然消除。所以在法律上,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对生父母尽义务。如果收养家庭没有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则收养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被正式认可,女孩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消除。因此从法律角度说,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应当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但与此同时,《婚姻法》第44条明确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因此,被遗弃的孩子也可以依法向所属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遗弃罪”要求法院追究亲生父母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其实社会中奇葩的事情还真是不少,总是有些人不想付出只想要回报。不过我国法律规定了,当收养关系成立的时候,孩子与生父母的关系就解除了,所以,被遗弃的子女是不需要赡养亲生父母的,甚至可以追究亲生父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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