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办理要准备哪些资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办理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 、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办理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
  
  1、需要贷款银行提供的资料(办证时去银行借出,一个月内要归还):
  
  ①期房抵押证明。
  
  ②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建议在办证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不要自己乱填】
  
  ③办理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
  
  2、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收房时开发商会给):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建议在办证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不要自己乱填】
  
  ②不动产权属证明。
  
  ③不动产权属转移申请书。【建议在办证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不要自己乱填】
  
  ④房产分户图原件和复印件。【建议提前复印好,虽然办证现场有免费复印服务,但是要排队,很费时间】
  
  ⑤宗地图原件和复印件。【建议提前复印好,虽然办证现场有免费复印服务,但是要排队,很费时间】
  
  ⑥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⑦、全部的购房发票。
  
  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3、购房人要提供的资料:
  
  ①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议提前复印好,虽然办证现场有免费复印服务,但是要排队,很费时间】
  
  ②购房人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建议提前复印好,虽然办证现场有免费复印服务,但是要排队,很费时间】
  
  ③若已婚,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议提前复印好,虽然办证现场有免费复印服务,但是要排队,很费时间】
  
  4、办证现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
  
  ①若单身,就有《购房人婚姻状况承诺书》。
  
  ②询问笔录。
  
  ③房屋交易(转让)信息审查表。
  
  ④契税完税证明。
  
  ⑤房屋交易告知书(转让)。
  
  ⑥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
  
  ⑦房屋产权登记费缴款书。
  
  ⑧不动产证登记收件单。
  
  所有程序完毕(等待短信通知,大约拿证时间是1-2个月左右)
  
  (二)房产证办理要准备哪些资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单身的则不需要结婚证。
  
  2、房屋购销合同及补充合同原件。
  
  3、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4、房屋外侧绘图和分层平面图。
  
  5、契税缴款书。
  
  二、新房子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未婚的购房人: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三、办理房产证怎么缴费?
  
  目前办理房产证主要涉及的费用主要有:
  
  登记费:住房所有权登记费每套收取80元。
  
  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3元,二手房为6元/平方米,由转让方承担。
  
  契税,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1.5%收取,非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3%收取,需买方承担。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按价值的2%;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方米的]按价值的4%。
  
  登记费和交易手续费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交纳给房管局。契税是交纳给财政部门。以上费用为买方承担,房产证可以个人办理,但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需要开发商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购销合同》作为商品房交易双方法律关系确立的主要依据,在购房过程中的重要性自不必说。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意以下问题: 一、注意认购书的圈套 为了避免认购书成为圈套或者日后的负担,需要认...


·离婚后房子孩子怎么划分
       夫妻要是离婚的,房子、孩子都是需要做出处理的,但这两种都是比较难处理的,很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实践中,离婚后房子孩子怎么划分呢?可能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房子怎么划分 1、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 (1)明确产权,...


·一般租房装修费谁承担
      一般租房装修费谁承担 承租人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一般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下面为您具体分析这两种情况: (一)双方有约定的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专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达成了约定,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当然,此时可以通过签订租房合同来对自身利益提供一定的保护。那到底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一份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精简版,帮助你进行了解。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


·买房办假离婚什么后果
      如今房价的上涨已经不是一般人能够随意购买的阶段了,而且房价上涨速度也是特别快,那么自己购买一套房子需要很大的一笔支出。为了节约资金,减少税费的支出,很多人把心思花在了假离婚上,利用假离婚买房来减少支出。那么为了买房办假离婚什么后果呢? 假离婚买房子什么意思? 上世纪90年代末分房...


·继承诉讼中借名买房的抗辩
      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我国采登记生效主义的立法体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仅有出资事实并不能对抗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也无法设立不动产物权。 在继承诉讼中,...


·老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


·如何解决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
      如何解决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当然,以上这些都...


·一、关于房屋质量的投诉信要如何写?
      一、关于房屋质量的投诉信要如何写? 尊敬有关领导: 我们是的___的业主,我们于_年_月_日购买了该楼盘的预售房屋,但于接房时发现以下几个严重问题: (反映问题,例如,当时反映到开发商处,他们说没有质量问题,我们这些业主担心房屋质量危及生命安全,我们多次寻找开发商及当地质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