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工程可补办确权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该“通知”,“在本通知生效之日以前已建成且符合城乡规划或整改后符合规划要求的违法建筑工程,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补办产权确认手续”。
  
  补办确权不含自建房、商品房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建或已建违法建设工程将不适用该“通知”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2)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3)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违法开山毁林造地的;(5)位于危险边坡上或受危险边坡严重威胁的;(6)经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检测确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后无法达到安全使用要求的;(7)位于城市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范围内、城际铁路和国家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构筑物和设施等;(8)属于顺德区产业目录中淘汰、禁止类的项目;(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用地与地上建筑设施分开处理
  
  对符合条件的违法建设工程,顺德区将按照用地与地上建筑设施分开的原则进行确权。
  
  完善用地权属手续方面,符合现行完善用地批文、供地手续的违法建设工程,可向区国土、规划部门申请完善相应用地手续。需办理立项手续的,应依法依规应向区发改部门申办立项手续。按规定缴纳相关罚款和税费,并完善用地、供地手续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初始登记。
  
  对地上建筑设施权属手续的完善,顺德区政府将建立违法建设工程地上建筑设施处理联审会议制度(下称区联审会议),负责决定违法建设工程地上建筑设施能否补办手续。
  
  建设单位可持相关资料向部门提交补办申请:1.已有土地使用证,但未办理其他手续的违法建设工程,向区规划部门提出申请;2.已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其他手续的违法建设工程,向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
  
  二、未办用地手续按10元/㎡处罚
  
  虽然符合规划的“违建”有机会补办确权手续,但罚款还是免不了的。处罚标准如下:1.违法建设工程存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违法行为,可以补办手续的,按用地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可以补办规划报建手续的违法建设工程,区城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以新建、扩建、改建的存在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建筑物、构筑物单体造价5%~10%的罚款。
  
  3.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违法建设工程,区住建部门对建设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建设工程,区城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区住建部门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5.未组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违法建设工程,区住建部门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三、2020年前办理完毕
  
  “通知”要求,符合处理范围的违法建设工程,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区联审会议同意补办手续的批文,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补办手续的,以后不能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办理,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理。
  
  按照规定,违法建设工程补办相关手续后领取的房产证,将在房产证备注栏内注明“违章补证”等字样,该房屋建筑交易时必须将情况告知受让方。
  
  


·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合法吗?
      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合法吗?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丢了能补办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丢了能补办吗?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原单位不给补办,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


·一、造成伤残误工费的时间如何确定?
      一、造成伤残误工费的时间如何确定?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


·家里老人有工资给赡养费吗?
      家里老人有工资给赡养费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


·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可能面临责令改正和赔偿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


·过年期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
      过年期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


·委派人员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企业单位用工的形式有多种,有直接用工,劳务派遣用工,还有委派用工。每一种用工的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委派人员劳动关系是在原单位的,委派用工,是经过单位委派,分其他公司进行一些工作的形式。委派并不改变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具体的内容可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委派人员劳动关系所谓劳动...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


·一、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一、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我国法院通常情况下针对工伤维权的诉讼时间就比较长,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本身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时候,就会有一个比较繁琐的流程。因为只有在进行完工伤鉴定以后,才能够对索赔的事情进行协商或者是诉讼。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一、在我国申请工...


·目前工伤鉴定结果要多久?
      时间在紧急情况下都是无比宝贵的,工伤鉴定等待时间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难熬的,他们最希望结果能够尽快出来。许多人对于工伤鉴定出结果时间比较疑惑。那么,目前工伤鉴定结果要多久?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鉴定结果大约需要多少时间? 职工发生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