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辩护的技巧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事辩护的技巧有哪些?
  
  (一)说服法官
  
  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以成为一名著名学者、教授。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抗。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因为,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达不到辩护目的。
  
  (二)选准角度
  
  选准辩护的角度是刑辩律师从事刑辩业务成功的一个关键。被告人的辩护人选错了辩护角度,在法庭上对被害人生前的行为进行攻击,从而激怒了受害方,更是让审判的法官无法接受其辩护意见,从而导致辩护的失败。
  
  (三)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
  
  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 危害行为不为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二是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条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三是刑法不予追究的,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
  
  (四)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
  
  在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方面的有:年龄方面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岁的,精神方面间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方面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等;在主观方面恶性程度较小的有: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在犯罪作用方面较小的有:从犯、胁从犯;在犯罪后将功折罪的表现有:自首、立功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刑法》第十条规定在国外受过刑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或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等。
  
  (五)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
  
  通过此罪与彼罪之辩改变定性,将重罪辩成轻罪,最终提出罪轻辩护观点。主要有:一是主观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将辩成过失杀人罪:二是单一主体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公职人员的辩成非公职人员的;三是单一主体变成双重主体,例如将自然人犯罪辩成单位犯罪,我国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对单位适用财产刑,对自然人则刑减一等,特别是没有死刑;四是时间差上的罪轻,《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修订后的《刑法》实施日1997年10月1日为界,在此前所犯罪行,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五是多人犯罪中的罪轻,如前所述共同犯罪或犯罪集团中的从犯、胁从犯;六是多罪中的罪轻,根据数罪并罚原理,将数罪辩成一罪,以达到罪轻而从轻、减轻处罚的目的。
  
  


·故意伤害共同犯罪认定是怎么样的?
       一、故意伤害共同犯罪认定是怎么样的? 1、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既要在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要在客观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刑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有“相同”...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会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可能造成财务损失甚至危害生命安全,必须严厉惩处。危险驾驶罪并不是只要在道路上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具有主体、客体以及其他构成要件的限定。只有符合了相关规定,才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跟随我...


·盗窃罪从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从犯怎么认定 共同盗窃主从犯的认定,一直是共同盗窃中的一个疑难问题。而正确划分主从犯,又是正确量刑的前提。因而,深入研究和正确划分共同盗窃主从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盗窃罪从犯 ?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是故意杀害他人的,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这就让很多人想要了解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


·构成拒传军令罪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拒传军令罪一般会怎么判?拒传军令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


·抢劫罪判刑三年能缓刑吗,有哪些规定
      对于构成抢劫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话,一般都会争取最后适用缓刑的。那么“抢劫罪判刑三年能缓刑吗”可能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一、抢劫罪判刑三年能缓刑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


·侵犯个人信息罪辩护词2023的内容有哪些?
      侵犯个人信息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侵犯个人信息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


·缓刑最少几年 缓刑考验期可以缩短吗
      我国法律中对缓刑的考验期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此时需要结合实际被判的主刑种类以及刑期,才能大概确定缓刑的期限。那一般缓刑最少几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最少几年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


·法院判拘役有没有案底2023
      法院判拘役有没有案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


·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级属于刑事犯罪吗
      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级属于刑事犯罪吗 一、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级属于刑事犯罪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级,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另外行为人有前...


·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一、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