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一、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4.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
  
  5.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6.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二、房产证和房屋确权有什么关系
  
  宅基地就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个不是私人产权的。只有房产才是私有财产,所以土地证大并不能说明什么。如果想在房产证上加上这50平,就要到当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建房许可。现在你肯定是没有这个许可就盖了房,原则上来说是违规建房。不过农村一般都不会管这些。你要看你们家的户口本上人数是多少,每个地方都有人均房屋使用面积,如果70平不够,就可以顺利的申请到许可。然后拿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到房产部门办理手续,就可以了。如果不符合上面说的条件,其实也可以想想办法的,这个就要靠关系和能力了,也可以做到。所以首先要到你所在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政策,然后再办。
  
  


·我现在想离婚房子归谁?
      我现在想离婚房子归谁?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


·父母资助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房子不知不觉已经成为了婚姻的必需品,很多年轻人对于高额的房价是无法承受的,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已经是一种趋势。对于这种房产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呢?整理了关于父母资助房产离婚后怎么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一)、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


·一、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合理的吗?
      一、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合理的吗?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不合理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


·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的税种有哪些?
      在房价上涨猛烈的当下,购房者更多倾向于购置二手房,二手房相比新房来说,性价比相对较高,并且有较大的降价和回旋的余地,二手房入住比较方便,大都拎包入住,但是购置二手房还需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下面给您介绍二手房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税种。 【卖方需缴纳的税种】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按照租房的行业惯例,此时承租人除了要先预付一定期限的房租外,
      按照租房的行业惯例,此时承租人除了要先预付一定期限的房租外,同时还要支付1-2个月房租,作为租房的押金。当然,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的话,也不是必须要支付租房押金的。同时在支付押金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支付租房押金时应注意什么事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支付租...


·买房可不是一件小事,如果不经过深思熟虑就去买房,这样有很大可
      买房可不是一件小事,如果不经过深思熟虑就去买房,这样有很大可能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在买房之前建议先了解清楚买房攻略的内容,也就是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来选房,这样才能减少日后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可能。那到底买房攻略包括了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攻略有哪些 ...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
      如今很多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买房,那这样的房产多数就会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即使日后夫妻离婚也是不能要求分割的。但现实中往往事与愿违,即使在婚前买房也登记在了自己名下的,但婚后可能会出现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那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我国《婚姻法》规...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


·门市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只能购买房屋性质为住宅或居住的房子。像商铺,门市房、公寓等等都是不能用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合同有效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买房判缓刑可以贷款吗
      买房判缓刑可以贷款吗 缓刑期间是不能申请买房的贷款的,借贷者贷款需要过了缓刑期才可以申请贷款的。 贷款买房的申请条件: 1. 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 有完全刑事能力的; 3. 具有有效身份证; 4.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5. 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