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容留、组织卖淫罪次数认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组织、容留卖淫案件中,组织或者容留多人或多次卖淫是认定情节是否严重甚至是否是特别严重的情形之一,组织容留卖淫次数如何认定?接下来,就请您一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在组织、容留卖淫案件中,组织或者容留多人或多次卖淫是认定情节是否严重甚至是否是特别严重的情形之一,因此有关卖淫的次数的认定,是案件需要查清的一个重要问题。司法实务中对卖淫事实的认定情形,大致有以下两种:1、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的。这种情况下可以收集到嫖客的证言,卖淫女的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甚至在收费电脑或相关书证中查到的有关卖淫次数的记载,有这些证据证明的卖淫事实,公安起诉意见书中往往予以认定,这些事实也是各方最没有异议的,在此不赘述。2、没有被当场查获,没有收集到嫖客的证言,案卷中有卖淫女的证言,证实自己在具体的时间段大致的卖淫次数,犯罪嫌疑人或者承认或者抵赖,由卖淫女或者犯罪嫌疑人记载的并由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有关卖淫次数的相关书证证实了具体的卖淫次数,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用来存储营业款的银行卡的查询清单反映的存款余额,与记载犯罪次数的金额能相互印证。在这种情况下,公安起诉意见书往往不予认定。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我们早已不是法定证据的时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项也是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做出有罪判决,没有任何法律要求某个案件一定要什么样的证据。
  因此,在没有嫖客的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其他证据如果确实充分,可以认定。
  第二,由卖淫女或者犯罪嫌疑人自行记载的有关卖淫次数的相关书证,记载的前提有两种情况。
  一是卖淫女与犯罪嫌疑人已经就卖淫收入进行了分配,各自就自己所获钱款、次数在自己的记录本上进行记载;二是卖淫女与犯罪嫌疑人还没有就卖淫收入进行分配,双方约定今后某个时间按照某个比例,以犯罪嫌疑人在记录本上的记载次数、金额为准对钱款进行分配,钱款现保管在犯罪嫌疑人处。在前一种情况下,如果这些记录,能得到对方记录内容的印证,或者得到对方言辞证据的印证,结合其他证据,譬如存款数额、存款时间等,排除其他可能,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认定具体的卖淫次数。后一种情况下,相关书证产生于案件的实体过程中,受到当事人双方实体权利关系的制约,可以说,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使自己组织的卖淫犯罪行为得以连续进行,除使用其他包括强迫的手段以外,还要以此作为诱饵欺骗卖淫女,既然该书证的产生过程要受到双方当事人实体权利关系的制约,那么由该书证反映并由犯罪嫌疑人所记载的数据对它所记载的事实的准确性就有了保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可以作为直接定案的依据。关于组织容留他人卖淫罪的次数认定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缓刑的意思是不用进监狱了吗
      不一定,要看表现。缓刑的本质是给犯罪人一次不执行刑罚也就是不用坐牢的机会。如果表现不好或者是违反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将会撤销缓刑执行正式的刑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


·应该怎么认定强奸罪?强奸罪如何认定?
      强奸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暴力行为,因此很容易就造成了被害女性的人身损害。而在我国,强奸犯罪一般是属于重罪,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比较重。而不管最后进行怎样的处罚,首先还是要对强奸行为进行认定。那么实践中应该怎么认定强奸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应该怎么认定强奸罪 强奸...


·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法官判案的详细程序有着规定,并且规定了当事人如果在第一次得到判决之后没有达到自己希望得到的结果就可以继续向司法机关提第二次诉讼,但是一般情况下案件都是在第一次审理程序中就结束了。那么,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一)第...


·刑诉法证据审查规定具体是什么?
      应该说所有的司法审判核心都是围绕着证据开展的,所以我国的新刑事诉讼法当中也是明确的将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对于证据审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审判的第一位的。在证据链条上其实发生任何一丁点儿的瑕疵都是不足以定罪的,不过,刑诉法证据审查规定这对于我们您来说也是要了解的一个法律常识问题。 刑诉法...


·犯罪的构成与犯罪既遂是一样的吗?
      犯罪的构成与犯罪既遂是一样的吗?不是相同的概念。前者是抽象意义上的犯罪构成论,后者是具体意义上犯罪形态论的组成部分。范畴不同,不能划等号的。犯罪的构成要件是种学理上的探讨,是抽象概念。犯罪既遂则是一种事实判断。可以说,犯罪既遂是犯罪构成论的具体应用,而具体案件,比如故意杀人罪的既...


·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残疾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残疾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


·最新版徐州市强奸罪量刑标准
      强奸犯罪中的对象包括了女性和幼女,实践中要是对幼女实施强奸行为的话,那么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要先了解一下我国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徐州市强奸罪量刑标准的详细规定,供你参考。 1、强奸妇女一人的,量刑为有期徒刑三至六年;奸淫幼女一...


·刑事案件14天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14天的规定是什么? 1、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可以延长一至三日,所以,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7天。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


·诈骗罪判刑6年4年能出来吗
      一般情况下,判刑多少年,就要服刑多少年,服刑期满后予以释放。但在服刑期间遵纪守法,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


·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几年?
      犯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几年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法条竞合是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常见的情形有: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诈骗罪与其它特殊的诈骗犯罪,传播淫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