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确权发证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地确权发证吗?
  
  一、土地确权五个证书
  
  1.房屋产权证
  
  这是最基础的一个证书了,这是一定要有的!
  
  2.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证
  
  这本证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当于城市的用地。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你拥有了这本证书,可以有长期的使用权力。也就是说,虽然耕地不属于你,但使用权归你。
  
  4.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证
  
  这个证书一般是发到村集体的,因为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
  
  5.宅基地使用证
  
  这是完成土地确权最基本的证书,再有了这本证书以后,基本才能算确权成功了。
  
  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注意啦,一定要确保以上五本证书在手,毕竟到手的东西可不能让它飞了。还没齐全的朋友们,一定要抓紧机会去争取了。
  
  二、土地确权后何时发证
  
  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均需经登记办法使用证,范围覆盖全部农村范围的集体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主要作用在于排除小产权房、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等涉及农村集体土地。
  
  具体过程现在还刚在北京开始推行,估计普及还要段时间。
  
  国土资源部明确,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
  
  在小产权房被紧急叫停后,购买农户的宅基地建房已经禁止进行产权转让了。
  
  现在的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还未出来,但个人估计会针对已购买的部分农户宅基地建房做一个界定,允许部分符合基本规定的进行确权登记。
  
  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该项工作由国土部门负责,已经于2014年底完成调查工作,2015年底通过了市、省级验收。目前正在由技校协作单位制作土地证书。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工作。该项工作由国土部门负责,目前已经完成全部调查工作,正在进行调查结果公示和权属审核工作。对于经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的,将尽快进行发证;对于暂不符合条件的,等政府相关文件出台后,经过处理再进行发证。总之,2017年底前将应发证书全部发放。
  
  (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
  
  


·由于宅基地的土地性质使然,在进行宅基地买卖时经常会发生土地纠
      由于宅基地的土地性质使然,在进行宅基地买卖时经常会发生土地纠纷或者买卖纠纷,所以在私下和解无效的时候就要打官司了。那么,北京宅基地买卖纠纷律师在法律立案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下面就由我们整理相关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资料。 一、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类型及特点 宅基地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


·成都商业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多少
      成都商业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多少 一、成都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拆迁户直接跟开发商协商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受国家法律制度统一约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


·已确权的荒山荒地遇征收,补偿被村集体侵占怎么办?
      已确权的荒山荒地遇征收,补偿被村集体侵占怎么办?   一、已确权的荒山荒地遇征收,补偿被村集体侵占怎么办?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已经确权的荒山如果遇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归开垦者所有,如果补偿款被侵占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中华人...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政府在征用了居民使用权的土地,应该给被征地者的法定补偿。各地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征地补偿的标准也不相同,且每年都会有新变化。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


·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合同包含哪些条款?
      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合同包含哪些条款? 一、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1、双方当事人名称。 2、赠与使用权上地的位置、面积。 3、赠与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4、受赠人负担的义务。 5、土地增值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6、土地用途。 7、违约责...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方法?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方法? 在社会生活中,不论是普通群众还是企业都对土地使用权十分重视,获取土地使用权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获取,任何企业或民众都不能对以非法方式侵吞蚕食别人的土地。获取土地使用权有3种方法,下文将详细说明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三种方法。 一、土地使用权的定...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是什么?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是什么? 我国为了有效的利用闲置土地和处置闲置土地,特意的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条例来解决这类问题,并且修订了相关的闲置土地处置的办法。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有效的解决了我国现如今发生的各种情况。并且随着我国闲置土地情况的不断变化,我国的相关法律条例也在不断的完善着。那么我...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一、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