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举止不当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员工举止不当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属于违规,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公司以员工举止不当,比如员工嘲笑客户,因为可能会影响公司形象,所以公司便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时候要先确定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以员工举止不当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先确认是否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并且,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规章必须合法合理;
  
  2、公司规章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3、公司规章必须经公示或告知员工。
  
  其次,公司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时遵守以下程序:
  
  1、公司要先弄清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并要为此收集证据;
  
  2、公司主管人员要根据事实,提出开除员工的处理意见;
  
  3、公司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大会讨论,确定是否开除员工;
  
  4、公司做出开除决定后,要到劳动部门备案开除处分决定;
  
  7、公司做出《开除通知书》后,要直接发给员工;
  
  8、转移员工档案。
  
  如果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开除员工的程序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即属于违规行为,员工可以积极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最后,其实在一些销售岗位中,员工嘲笑、挖苦甚至不理客户,公司都可以认定为举止不当,但是否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开会讨论并收集证据。如果发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积极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一、上班途中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上班途中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


·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
      当一个人找到一份工作后仍然存在很多闲暇的时间,又不想浪费只想工作,就会又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了双重的劳动关系,但是法律只会保障一个劳动合同,那么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被辞退职工有双重劳动关系补偿单位是否合理 如...


·提供劳务者的选择权与接受劳务方的追偿权
      提供劳务者在从事劳务活动中因劳务关系以外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种是基于劳务关系而产生的接受劳务方赔偿请求权,另一种是第三人侵权行为所引发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的权利基础和归责原则并不相同。 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


·无骨折脱位颈髓损伤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无骨折脱位颈髓损伤工伤待遇是怎样的无骨折脱位颈髓损伤工伤待遇为工伤员工仍然有底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他项目的赔偿金额...


·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现在就让我们在下文中为你介绍吧。 一、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多长时间作出
      要是劳动者需要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那么此时最好先了解清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什么,该如何提出申请。同时也不好忘了,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规定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多长时间作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


·劳动关系的主体客体是指的什么
      可能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也有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越是在一些一线城市,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也是比较强烈。相对来说,在一些二三线城市的劳动关系就没有这些一线城市处理的好,主要还是因为这些地方劳动者本人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甚至对于劳动关系的了解都知之甚少,就比如劳动关系的主体客体,有很多...


·关于工伤鉴定的后果是怎样的
      因公负伤并且在病情相对稳定以后,是否因为工伤的情况影响到了自己的劳动能力,相信这一点员工本人是最有感觉的。如果认为工伤在某些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的劳动能力,最好是申请做工伤鉴定,因为工伤鉴定不仅仅是为了让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关于工伤鉴定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有哪些规定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哪些?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我国《劳动法》中对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实践中,单位也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的,并且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权利。那到底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用人单位...


·下班回家路上买菜工伤可以认定吗?
      下班回家路上买菜工伤可以认定吗? 一、下班回家路上买菜工伤可以认定吗? 下班买菜不属于工作原因导致的,不属于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