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家庭财产分割怎么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家庭财产分割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叁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叁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叁)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叁十叁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叁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叁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叁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叁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叁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叁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如果需要支付扶养费的一方无收入怎么给抚养费?
      一、如果需要支付扶养费的一方无收入怎么给抚养费? 如果需要支付扶养费的一方无收入一般给孩子抚养费的方式为: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 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相关法律依据 ...


·没领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没领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抚养费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 二、“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


·孕妇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离婚在当今社会中屡见不鲜,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就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结束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的关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一类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女方正直孕期或哺乳期,在这一段时间内原则上夫妻不得办理离婚手续,少部分可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离婚。那么孕妇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把婚前财产留给妻子怎么立遗嘱?
      把婚前财产留给妻子怎么立遗嘱? 一、把婚前财产留给妻子怎么立遗嘱? 把婚前财产留给妻子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的具体方法来办理,只要遗嘱的相关要件是合法的,就是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 起诉离婚必须调解吗
      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为对方一直都不同意离婚,因此很有可能出现在诉讼过程中也不出庭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呢?此时是否就无法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确定管辖法院就比较麻烦了。那按照法律的规定,到底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夫妻一...


·男宝宝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如果孩子尚小,那父母离婚其实对其的影响还不是很大,毕竟现在还不是很懂事。但如果孩子应是10周岁左右了,此时父母离婚就要想办法降低对孩子造成的影响了。实践中,父母离婚需要同时对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一般男宝宝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呢?下文中我们一起进行了解。 一、男宝宝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一、先判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是否可以?
      一、先判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是否可以? 同一案件处理,只有在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才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是有权利主张分割的,主张分割时,应另案起诉,法院将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审理。当然,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可以自行协商分割。...


·对于婚姻诈骗怎样报警?
      对于婚姻诈骗怎样报警? 一、对于婚姻诈骗怎样报警? 应当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国家赔偿法赔礼道歉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赔礼道歉是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个词语,在很多民事赔偿案件当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来进行赔礼道歉。但是实际上,在国家赔偿案件当中,对赔礼道歉出现并不是特别多。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国家赔偿法赔礼道歉的赔偿方式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方式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


·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是多少
      一般在起诉离婚中往往都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法院的受理费和聘请律师的费用。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当事人都会聘请律师,因此律师费只会在聘请律师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那究竟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是多少 1、法院要收取的费用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