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审查的时间限制有多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审查的时间限制有多长?
  
  当事人对交警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如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查申请,如果认为原始交通事故责任证明不明确,则证据不属实、证据不充足、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说调查认定违反法律程序。复核的结论,责令对原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证;如果认为原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明确的、证据确实足够、适用法律正确、责任确定公平、调查程序是否合法,将保留交通事故责任证书的内容。上级公安部门对交通事故审查责任的审查仅限于一次。
  
  二、不受理交通事故复核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审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复审申请,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法院接受;
  
  (2)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事故嫌疑人;
  
  (3)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驶过公路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审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交警要求先将事故责任进行区分,因此往往需要向当事人发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有时候当事人可能对这样的责任书不满意并认为判决结果有问题,那么他们可以申请由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审查。但是,应该注意的是,此时,有必要在交付事故责任证书之日起3天内提交申请。
  
  


·交通事故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是造成了人员的受伤还是车辆的损坏,此时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之后,才能实际确定造成的损失情况是怎样的,那么以后才能据此要求赔偿。那到底交通事故鉴定的内容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尸体检验 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


·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可以说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一般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警作出,但在实际认定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那么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


·一、不交社会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一、不交社会抚养费有什么后果?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


·二手车保险不是自己的户丢失保单怎么补办
       一、二手车保险不是自己的户丢失保单怎么补办? 交强险保单的补办流程: 交强险保险单丢失补办手续很简单,带着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到投保保险公司指定网点办理就可以了。 车险保单一般是分为交强险保险单和商业车险保单,交强险保险单可以补发原件,应对车辆年检需要。而商业车险保...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怎么处罚?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怎么处罚?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怎么处罚?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侵权行为造成了公民人身受到损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实际的受损情况,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交通费,那到底这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是怎么赔偿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


·车祸理赔是否需要加些误工费和油费
      车祸理赔是否需要加些误工费和油费 车祸理赔是否需要加些误工费和油费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


·机动车牌照办理应该如何办理
      机动车牌照办理应该如何办理 一、机动车牌照办理如何办理 1、买保险(汽车合格证,发票,你的身份证) , 2、交购置税(发票,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发票。注意:免税的也要去), 3、去车管所新车信息录入(发票,合格证保险单,购置税完税证明), 4、上检测线(免检车除...


·商品房交房时间一般会在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也有口头约定的,所
      商品房交房时间一般会在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也有口头约定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交房时间都会比较明确。那么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能否先收房呢?这是可以的,而且不会影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而作为购房者又该怎么防范收房风险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能否...


·交通事故定责之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后,最大的问题是赔偿责任怎么划分。确定赔偿比例时,要区别这两种类型,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二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接下来,我们就区分情况告诉您交通事故定责之后赔偿比例怎么分。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在诉讼的时候,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