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居两年我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提出离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分居两年我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提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一般说来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


·夫妻间借款,如何判断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活动
      对于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可以参考以下情形加以判断:(1)投资的财产是否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本条规定情形下的借款,在交付给借款方时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即从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借款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是否明确约定经营活动完全由一方负责;(3)实际的经营过程中是否完全由一方进行经...


·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说的直白点其实也就是诉讼离婚、打离婚官司,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现实中往往是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才会选择这种方式。而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也需要带上一定的材料,究竟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


·中国新婚姻法孕期离婚是否可以?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民众关心的现实问题上,总是在不断的进步中,这当然包括离婚条件的变化。所以,对于目前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具体条件,很多人都模糊不清。那么,中国新婚姻法孕期离婚是否可以?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国新婚姻法孕期离婚是否可以? 怀孕...


·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规定
      国家机关难免在工作中造成失误,给公民带来人身安全和财产的损害,法律也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赔偿法,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自身权益受到国家带来的损害时可以申请赔偿,那么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国家赔偿法院如何受理流程: (一)受...


·婚外私生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
      婚外私生孩子其实也就是指在本身有一段合法婚姻关系外,又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从而生下了子女。虽然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见不得光的,但从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婚外私生孩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要是父母分手的话,也是需要对婚外私生孩子抚养权作出处理的。那此时婚外私生孩子抚养权问题应该...


·一、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能得到补偿吗?
      一、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能得到补偿吗? 如果对方没有婚内过错,双方正常离婚没有补偿赔偿的法律依据。 二、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性生活少,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必要关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


·夫妻俩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是因为双方感情不和,从而两人才开始分居生活的,而在分居期间可谓是各过各的生活,彼此之间也不会履行夫妻义务。这样的情况久了之后,难免就会有离婚的念头。那通常夫妻俩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解答这个疑问吧。 一、夫妻俩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说到夫妻...


·新婚姻法+重婚的认定是怎样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一个丈夫只能娶一个妻子,这既是社会公知,也是法律要求。可是在一些地区,仍然有人隐瞒婚史,同多人建立夫妻关系。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我国的民法典对重婚也进行了明文规定,那么民法典+重婚的认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民法典 重婚的认...


·诉讼离婚立案后下一步是什么程序
      仲裁立案后,就等开庭了,如果单位联系不上可以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