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到别人家打人犯法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般到别人家打人犯法吗?肯定是属于犯法的,冲到家里打人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是怎么样的?《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和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自己身体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备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刑。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打人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只要让他人受到了伤害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属于犯法的,对于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受害者的伤情来进行判决打人者的判刑年数,轻者承担赔偿的责任,而对于比较严重的一般就会承担刑事责任。
  
  
  


·分居达多长时间才算离婚
      分居也就是感情出现裂痕的夫妻分开居住,彼此不再相互履行夫妻义务。现实生活中,很多感情不和的夫妻如果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就会先分居一段时间。那么,夫妻分居达多长时间才算离婚呢?在以分居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该怎么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


·双方协商可变更抚养权相关规定有哪些?
      无论怎样,孩子都是一个家庭的纽带,在夫妻双方的生活当中孩子对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夫妻两人离婚以后一般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取,那么如果在抚养权确定在一方之后出现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变更的,那么双方协商可变更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无...


·家庭主妇离婚财产怎么分?
      家庭主妇离婚财产怎么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家庭主妇离婚可否要求家务补偿家务经济补偿的前提是...


·离婚的时候
      离婚的时候,很大一部分矛盾的焦点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的父母争抢抚养权,而有的父母则都想放弃抚养权,如果家中是独生子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还相对比较好解决,如果家中不止一个孩子,那么,两个小孩抚养权问题法律一般如何处理?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


·一、与第三者生子重婚罪面临什么处罚?
      一、与第三者生子重婚罪面临什么处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不仅处罚有配偶的一方,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话,那么也是构成重婚犯罪的。此时,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判刑。重婚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犯罪者的合法配...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一般是多少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一般是多少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


·一、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一、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是被法院强制要求支付抚养费。 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有探视权的一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


·抚养权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能够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是最好的,但是为了防止一方事后反悔,最好还是去公证处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做一个公证。很多人就有疑惑了,抚养权公证的作用是什么呢?我们下文做了介绍,供您了解。 一、抚养权公证的作用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


·一、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无需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


·一、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有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包括: (一)、对方重婚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包括: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