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一、申请破产的含义 是指当债务人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有限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一、申请破产的含义
  
  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 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二、申请破产的主体
  
  是指具备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破产,个体户及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均不能申请破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三、申请破产需要的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破产申请只是程序的启动,法院是否受理破产申请才是破产案件关键。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从该法条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在审查受理了破产申请后,即使发现债务人不符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仍然可以裁定驳回申请,有效防止“假破产真逃债”的情形。也就是说,在审查是否受理破产申请时进行的是“形式审查”,即主要就申请人申请书所载内容是否合法、所附材料是否齐全等形式要件进行审查,不必对是否真正具备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条件进行“实质审查”。
  
  四、破产清算期间债务人的义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破产清算期间),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申请破产需要向法院缴交受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81 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7、申请破产由法院受理后,法院将解除公司财产保全措施并中止有关执行程序。同时,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有限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在申请破产之前需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同时在破产清算期间要履行相关的义务以保证破产申请以及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申请破产的法律知识十分复杂,建议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申请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刑法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的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


·公司清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但它们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发生...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规则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规则 企业清算的含义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


·私营企业破产后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首先
      私营企业破产后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破产清算债权确认
      破产清算债权确认 一.破产债权申请的材料: 1、 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公民个人应出具其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2、 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 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


·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


·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
      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增多,合伙协议也是日益增加。那么这时候可能就会有人问合伙协议怎么终止呢?同时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相关财产呢?现在就由的我们为你解答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合伙协议的解除终止 合伙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二者的联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主要方式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


·法人要求破产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吗
      法人要求破产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吗 一、法人要求破产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吗? 1、公司法人的清算是指公司法人由于法定原因解散时进行的清算活动。该清算活动只有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才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此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公司法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除...


·离婚破产清算问题
      离婚破产清算问题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公司解散应该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需要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计算,然后抵销债务之后,如果无法还款的也就无能为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