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后多久报保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后多久报保险?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被保险人不履行保险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注意事项是什么?1、切忌先修理后报销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2、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3、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4、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在当代的社会交强险是强制需要进行缴纳的,这也就意味着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不需要太过于担心自己的赔偿问题。主要及时的向保险公司进行通知,保险公司会按照流程进行理赔。
  
  
  


·2023年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怎么计算
       2018年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怎么计算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向商标局提无效什么时候交规费
      向商标局提无效什么时候交规费 一、向商标局提无效什么时候交规费? 一般是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后交规费的,费用为1500。 1、《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


·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
      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一、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 交通事故肇事方需要承担的抚养费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


·一、被醉驾车追尾会怎么处罚?
      一、被醉驾车追尾会怎么处罚? 如果只是一般的追尾事故,按醉驾处罚,罚款1000-2000元,拘役6个月以下,吊销驾照5年。如果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是重大交通事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吊销驾照终身。 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最长一年,外加民事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司法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司法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部法律,法规纲领性,概括性的规定。在生活中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十分重要。为了使道路交通安全得到安全保障,各省市推出适用当地情况的规章制度。那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为您解答。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内容有哪些?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和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经过我国各部委的讨论,后又经过国务院同意,最后拟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对此办法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并对部分条文做了解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主责要坐牢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主责要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主责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的话,是要坐牢的。司机驾驶汽车发生车祸,事故造成对方一人死亡,交警支队认定司机承担主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主责将如何判刑? 根据国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


·房屋交易税征收哪些项目
      (一)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二)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房(证载面积小...


·交通意外误工费赔偿标准是统一的吗?
      交通意外误工费赔偿标准是统一的吗? 一、交通意外误工费赔偿标准是统一的吗? 交通意外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到的款额是根据受伤者的受伤程度,以及肇事者的经济能力来加以确定的。车祸擦伤后如不严重大多是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需要由受害者跟肇事者好好协商,确定具体赔偿的金额,协商不能确定的可以起诉。我国法律对于赔偿额度没有限制,只对伤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是证据?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根据调查的结果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从而确定赔偿的比例。但是有的时候也存在负责任的一方拒绝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这时候另一方就会拿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去法院起诉。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是证据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一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