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协议只有在生效之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效力,通常协议在成立的时候就会自动生效,但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讲却不是如此。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二、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如何
  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时,民政部门对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一般都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下面的情况: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理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基于这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这类纠纷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本解释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在明确列举出的事项中并没有规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内容,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计的。从上文的分析介绍中,我们知道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并不是在签订之后,而是在民政部门办理备案后才会生效,此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效力。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发现对方出轨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吗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那现实生活中,要是发现对方出轨因此而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多分一些财产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比较关心,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发现对方出轨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吗 通常婚外情的证...


·俩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诉讼有用吗?
      俩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诉讼有用吗? 一、俩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诉讼有用吗? 离婚只有办理了合法的证件才能真正的解决婚姻关系,自动离婚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下来就可以进行走诉讼的程序;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老赖子女能考教师编吗
      可以的。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会直接影响的是本人征信,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不能上高消费的私立学。对家人其他方面没有影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离婚自动撤诉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自动撤诉的情况有哪些?提起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原告起诉离婚但是未到庭,法院按照撤诉来处理的,并不限制被告再起诉离婚诉讼,被告可以立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该受理...


·离婚补偿金怎么给,一般给多少?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实际上,离婚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解除夫妻关系的程序,一般不涉及赔偿。除非一方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离婚补偿金该怎么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补偿金怎么给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


·一、母亲患有梅毒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一、母亲患有梅毒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


·离婚抚养费包含学费么?
      离婚夫妻之间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纠纷之外,还会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进行争论。双方就会针对孩子的抚养费标准进行讨论,国家为了帮助离婚夫妻对于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解决,制定了相应的抚养费标准,避免离婚夫妻的问题,影响孩子的成长。那么,离婚抚养费包含学费么? (一)、离婚抚养费包含学...


·一、婚姻法规定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婚姻法规定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有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


·离婚协议返还财产判决书不执行怎么办
      离婚协议返还财产判决书不执行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决书应明确哪些内容?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决书应明确哪些内容? 非婚生子女的判决分情况区别对待。 非婚生子女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但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男女结婚与否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所以《婚姻法》规定说,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