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2023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一、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只要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标准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具体轻伤的鉴定标准为:
  
  1、颅脑、脊髓损伤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2、面部、耳廓损伤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3、听器听力损伤
  
  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4、视器视力损伤
  
  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受害人员一旦受到伤害时,应到当地指定的人身伤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时,我国的鉴定机构按照我国的鉴定标准执行。如受害者对鉴定标准有异议的,应提出行政复议,要求鉴定部门重新鉴定受害人员的人身伤害。
  
  


·肇事逃逸罪的刑事诉讼有哪些法律依据
      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


·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每个刑事犯罪都有自己的立案标准,不过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刑法中规定的立案标准的内容是不同的。那么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带着这个问题看看由我们整理的下文吧。 一、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犯罪故意类型分为哪几种
      犯罪故意类型分为哪几种(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要...


·最新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有的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往往会用钱财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委托其帮忙办理一些事情。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其实有可能触犯行贿罪,具体还要看行贿的数额和情节,才能最终定罪。那法律中规定的最新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行贿罪应该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 ...


·检察院以不批捕做条件要人认罪是否违法?
      一、检察院以不批捕做条件要人认罪是否违法?检察院以不批捕做条件要人认罪是违法的。因为不批捕的情形是法定的。不予批捕的情形:(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


·绑架罪一般是判多少年?
      犯绑架罪一般是判多少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


·介绍贿赂罪与受贿罪共犯的区别是什么
      相信您对受贿罪和贿赂罪都比较了解,但您对介绍贿赂罪和受贿罪共犯了解多少呢?是否知道什么是介绍贿赂罪?什么是受贿罪共犯?又是否了解介绍贿赂罪与受贿罪共犯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什么是介绍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


·适用缓刑的对象都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对象都有哪些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另外,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否可...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什么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


·不作为犯罪类型都有哪些?
      说到不作为犯罪可能您都比较陌生,我们为您举一个例子,母亲对于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拒绝哺乳,并且将其一个人留在家里不照顾,这种情况下要是导致了婴儿死亡的话,就会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那法律中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类型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纯正不作为犯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


·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其实是有可能被减刑的,那么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之前法官宣判的期限少,这可以说是对罪犯是很有利的。但要想被减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