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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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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
  
  一、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
  
  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具体规定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2、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
  
  二、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怎么判
  
  在无证驾驶致人死亡中,具体要分析肇事者的主观心态,看最后定的是什么罪,然后才能确定大致的量刑标准。如果属于故意杀人的话,那么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如果是交通肇事罪的话,一般就是三年有期徒刑。同时,肇事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撞死人要负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两方面:
  
  一是民事上的赔偿责任,根据责任的多少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刑事上的责任。
  
  (一)首先要看是否故意。
  
  1、故意驾车撞特定的人,属于故意杀人,最高刑为死刑。
  
  2、故意驾车撞不特定的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最高依然是死刑。
  
  3、过失撞死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看是否违章,事故后果,责任承担等具体情况。
  
  (二)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并给是所有的无证驾驶人员,都会被判处执行拘留等的刑事处罚,对于那些虽然无证驾驶,但是并没有对交通造成影响的,一般只会被要求缴纳罚金,然后扣车车辆所有者的驾驶分。对于那些交通违章事故之中,有无证驾驶人员的,不管其是否是责任主体,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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