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考虑好后,确要辞职,请将辞职申请提前三十日递交给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办公室(留好公司收到的证据),在公司收到您的申请30日后,若公司没有批准,也可以走人;在30日内公司什么时候批准,就可以什么时候走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可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辞职和离职的区别1、含义不同。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2、类型不同。离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办理时,劳动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举报办理。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应该办理劳动者的离职办理。还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办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转移,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事项是什么?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事项是什么?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事项主要有:1、申请主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在自行到有关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2...


·货运司机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货运司机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员工,并确定了员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单位能否随意变动员工的岗位?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一、单位能否随意变动员工的岗位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


·建筑工程安全怎么认定事故
      第一个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间的事故责任认定。建设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有下面这些情况的,负相应的管理责任。施工未按照要求向承包方提供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的。所以导致了承包方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的。第二个勘察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出现下面几种情况应该负相应的勘察责任和主要的责任。在...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您在生活当中购买的普通商品尚且有最低保修期,更不用说是造价非常高的建筑工程。其实建筑工程和普通的商品都一样,国家规定的也有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相信您,对于保修期还是可以理解的,只不过不太了解我国关于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建筑行业的人,对于...


·工伤认定过期两年怎么申请赔偿?
      工伤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受伤都会一定程度的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来规范工伤认定的程序以及期限,从而能够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但有时候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就不能进行工行认定,那工伤认定过期两年怎么申请赔偿?下面就详细介绍。 目前,司法实践中针对超过...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什么是暖通?一、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暖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13(J)24-2000)3、《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4、《暖通...


·我们大家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
      我们您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现在的我们也有很多人是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当中上班的人来说都是需要对公司方面的问题有了解的。公司有的时候会转让的,我们与公司是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的转让需要员工同意吗? 单位的所有人变换并不影响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并不需要员工...


·要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发工资吗
      要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发工资吗员工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但是,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单独起诉劳动者要求该劳动者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有赔偿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有赔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


·包工头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包工头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1、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2、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3、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4、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