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收账款质押有何法律风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应收账款质押作为一种新型质押方式,在拓宽贷款抵押担保范围时,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开辟了途径。但由于其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如何防范此类贷款风险需引起银行警惕。(一)应收账款合同效力与解除引发风险。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是否成立、能否最终实现,与产生该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效力密切相关。如果基础合同本身存在交易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交易合同效力被认定无效,所设立的质押也必然无效。因此,无效的基础合同必会导致应收账款质押权无法实现。对于合同债权质押后当事人能否解除合同,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如存在法定或约定条件,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即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就解除。一旦质押权人主张限制出质人或债务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因缺乏法律依据,法院可能不予支持。(二)因出质人违规操作引发风险。应收账款债权存在虚假的风险包括:出质人欺诈,即以根本不存在的应收账款出质;转移账款,即出质人收取了付款人所欠的款项,但没有向融资银行还款而是挪作他用;应收账款清偿后,但出质人未入账仍出质。尽管《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因此,一旦出质人将已出质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必然会影响质权人的质权实现。(三)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引发风险。应收账款能否被质权人顺利受偿,在很大程度上与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付能力有关。如果应收账款债务人因经营不善或还款意愿差等原因不能偿付所欠款项,导致出质人无法收回应收账款,就会使质押权人的质权无法实现。尤其是对于尚未发生的未来债权质押,这类质押贷款大多涉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质押的是预期收益,如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的收费权质押,建设中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和竣工使用后的车流量等都能影响其预期收益的实现。出质人对于应收账款的债权,是建立在其已充分履行自身合同义务基础上的。根据基础合同,出质人应首先履行发送货物、提供服务或资产的义务,在出质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债务人依据《民法典》具有抗辩权。即使出质人已发送有关货物,应收账款债务人也可在合理期限内对出质人交付的有关货物进行检查,在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付款。如果出质人交付的货物存在瑕疵,应收账款债务人有权提出抗辩,并拒付货款。因此,贷款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权只在出质人已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后方可得以确定。一旦应收账款债务人对债务存在抗辩事由,在债务人合法行使其抗辩权时,质权人不能限制债务人行使抗辩权,这必然影响质权人的质权实现。(四)应收质押登记及账户监管引发风险。虽然质权人、出质人签订了账户监管协议,在央行进行质押登记,但质权人及登记部门很难对出质人的所有账户进行监管。若出质人想逃避债务,不将货款存入质押账户或将质押账户的资金转移,质权人通过该账户上的资金实现债权的愿望将会落空。
  
  
  


·个人讨债技巧有哪些
      个人讨债技巧有哪些? 一、个人合法讨债的有哪些方法? 1、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


·借钱投资非法集资会被如何处罚?
      为了增加自己的财产权益,有理财能力的公民有时会选择借钱投资。但是投资存在着风险,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少非法集资的行为都是伴随着借钱投资发生的,若人民法院在审理投资案件时,发现借钱投资非法集资,投资者会被如何处罚? 一、借钱投资非法集资会被如何处罚? 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


·信用卡欠款45万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45万还不上怎么办1、选择最低还款额为了不影响征信,解决一时还款有困难的情况,银行也有信用卡最低还款服务,即可以先还账单金额的10%,如此一来,避免了逾期造成的不良个人记录。但是这项服务也不是免费用的,只要选择最低还款,本期账单内的消费就不会再享受免息期,并且从消费日当...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债务承担的基本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有关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


·两个人一起打的借条如何确认债务人?
      两个人一起打的借条如何确认债务人?两个人一起打的借条的债务人是打下借条的两个人。打印的双人借条是否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机打下来的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求符合有关规定,那么借条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在判断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并不是看借条的形式。...


·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
      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 一、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 对于公司同事欠钱不还、久拖不给的事情,债权人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材料,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等,在多次催讨还是不得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假若拖延时回间不起诉,让诉讼时效过期的话,再要催讨的话,事情就很麻...


·夫妻债务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债务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


·没有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生活中,经常有一些债权人在出借钱款的时候,因为疏忽大意忘了约定还款期限。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超出诉讼时效的债权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没有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这也就是说,怎么算未约定还款期的时效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具体的阐述。 一、没有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


·安徽企业拆迁补偿款要缴税么?
      安徽企业拆迁补偿款要缴税么? 一、公司收到的拆迁赔偿款应如何纳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


·债权债务的免除的特点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免除的特点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免除的方式是什么?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除的...


·合同无效退款违约金有效吗
      合同无效退款违约金有效吗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并不属于在合同无效情况下的有效条款。如果合同已经处于无效合同的话,那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等规定也是无效的。第一种条款就是:在合同签立的时候关于日后双方产生争议产生纠纷以后如何解决问题的条款;第二项条款是:如果合同失效了的话就应该返还因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