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防范偿债风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防范偿债风险
  
  长期以来,企业的负债经营是企业经营中倍受关注的问题。企业负债在财务上的正面作用是直接而又直观的,它有利于企业合理避税,从而提高权益资本收益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可以实现资本结构最佳、市场价值最大;还有利于强化对企业经理的约束和监督,及早暴露企业的问题。但由于债务资本的成本是固定不变的,不能凭企业的主观意愿进行调整,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了风险,从资本结构理论来看,提高负债水平在提高公司的权益资本收益率的同时,也提高了权益资本收益的风险。当前,随着我国银行利率水平的提升,对众多的举债经营企业来说,如何在充分发挥负债经营的正面作用的同时降低偿债风险,更成为了一个现实而又迫切的问题。
  
  (一)确定最佳的资产负债率
  
  既然是举债经营,就必然涉及偿债问题。现实经营活动中,也存在偿债得不到履行的现象。对举债经营企业而言,要降低偿债风险,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企业的债务本息控制在偿债能力范围内,为此需要为企业确定一个最佳的资产负债水平。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多大才算是合理,主要取决于企业价值的大小。企业价值高,一方面表明企业盈利水平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偿债资金多,另一方面也说明在银行的信誉高、获取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大、偿债能力强。
  
  (二)建立完善的偿债保障机制
  
  1、事前保障就是要防止偿债危机的出现,主要包括:
  
  (1)负债企业对债务任务的自动履行。
  
  法定的企业控制权转移是自我履行债务的核心。破产法实际上给了所有的债务合同一个暗示的条款,即如果企业不履行债务,企业的控制权就会转移给债权人,如果企业不能按规定支付利息,债权人就有权进行重新谈判以重新安排支付或获得对企业的部分控制直至清算。声誉也是自我履行债务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市场交易中,声誉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资产,能降低交易费用,所以企业愿意自动履行债务以维护和增加声誉资产,否则,企业下一次借债就会面临困难。
  
  (2)抵押和担保。
  
  抵押和担保是最原始的偿债保障机制,当其他保障手段不健全或不可获得时,或者当事人认为其他保障手段成本太高时,抵押和担保是一个简易的选择,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都可以将抵押和担保作为重要的偿债保险机制。当然,由于抵押品和担保资产的价值在较长时间内都可能出现重大变化,所以抵押和担保更适用于短期债务。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使债务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抵押和担保的僵化性和局限性已日益暴露出来,再加之更先进的保障机制不断地出现,其地位已远不如以前重要了。
  
  (3)债权人的审慎和信用配给机制。
  
  由于信息高度不对称等原因造成了借贷市场的特殊性,即贷款人不能单纯凭价格来作决策,并不是谁给的利息率高就借钱给谁。在进行信贷决策时,需要贷款人建立风险评估和信用评价制度,资产质量好、偿债风险低的借款人,即使提出的利息率低,应比资产质量差但利息率高的借款人更容易借到钱,这样才会使债务的履行有可靠的保障,而且,债权人往往还要根据调查,在不同类型的借款人合理地分配资金,以使风险最低、收益最大。
  
  (4)限制债务期限和债务资金的用途。
  
  如果债务期限短,并用于流动性较强的资产,风险就比较小,而且在一段较短时间内,负债企业的资产结构和资产价值不至于发生很大的变化,有利于债权人对偿债风险的掌握。因此,保持负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是对短期债务最主要的保障机制之一。但实际上,要真正做到限制债务资金的用途,执行成本比较大,如对于无担保贷款来说,银行为了确保债务资金被用于流动性资产而不是变相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有时会要求企业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这就会使某些借款者望而生畏。
  
  (5)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的限制,甚至债权人有限介入企业管理。
  
  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的限制,从根本上说源于债权人的审慎和信贷配置,主要是银行针对长期贷款的保障手段。长期贷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较大,而风险又大且缺乏流动性和可转换性,难以通过抵押和担保来获得偿债保障,所以贷款人选择的保障机制主要是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进行限制。这种限制可能会发展成为有限介入负债企业的管理,如企业重大决策需要经过债权人首肯,甚至债权人会进入企业的决策机构(如董事会)。当企业的负债高、风险大时,债权人对管理的介入就比较迫切。当债权人贷给某个企业的贷款数额大、期限长、流动性差,或进行连续贷款,以至于该企业的经营十分依赖于该债权人时,企业也就可能接受债权人对管理的介入。这种偿债保险机制在我国的现阶段是有积极意义的。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而银行资产结构非常单一,对企业的贷款占了绝大部分,银行对其偿债风险没有其他有效的方式来进行控制。
  
  2、事后保障是指当企业出现偿债危机时对债权的保护措施。与事前当事人的主动防范相比,事后的保障机制更依赖于强制性的法律程序。事后保障主要包括:
  
  (1)自发性和解与结算。
  
  当企业出现偿债危机时,债权人可同负债企业达成和解协议。这是一种“私了”。自发性和解与结算是事后保障机制中内容最丰富也最灵活的方式,容易将清算与重组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折扣和以多种形式偿还债务、对部分债务进行延期处理或对部分债务本息进行豁免、变更证券种类和条款等。这种保险机制可免去冗长的法律程序。
  
  (2)破产清算与重组。
  
  一般地说,破产清算只有部分资产能得到偿还,其余部分则血本无归。重组可使企业仍作为一个整体保存下来,但资本结构会变动,债权也会受到影响。破产制度提供清算与重组两种方式,如果重组计划不能被接受就必须进行清算,这是债权在破产机制中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
  
  (3)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破产制度对债权提供必要的保障,也使债务人获得了豁免与“解脱”,所以企业有可能利用这种“解脱”来算计债权人。尽管各种事前保障机制的设计越来越复杂,企业可以在清算能力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借款,或欺诈性地将财产转移并使企业破产逃债。为此,要对企业有关股东(特别是能操纵企业的大股东)和当事人(企业经理)进行财产追索,使其以自己的财产为公司负债承担无限责任。在我国目前破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不少债权人不愿意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有关人员承担无限责任十分有必要。
  
  


·对于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吗?
      对于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吗?银行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贷款的用途,如果是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包括以...


·搬迁补偿款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搬迁补偿款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拆迁的话就意味着不能够在居住以前的房屋需要搬离到另外一个新的陌生的地方,当然拆迁还意味着可以发放相关的拆迁补偿款,这个补偿款对于他们来说非常重要,关系到日后的生活,因此他们想知道。搬迁补偿款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搬迁补偿款的...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没有借据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没有借据 一、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没有借据 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 二、提...


·如何清理有债权债务的企业?
      在我们身边,许多企业可能都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纠纷,那么如何清理有债权债务的企业?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根据相关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在处理这方面企业应该确定企业的财产范围并且还要对企业进行财产评估。具体的我们看下文。如何理清一个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处理好企业的财产关系是清...


·欠钱一直不还超过半年怎么办
      欠钱一直不还超过半年怎么办?欠钱一直不还的话应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债权如果需要转让的需要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且需要通知债务人,才能使得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在合同签订的同时,还需要有担保人来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呢?今天我们就这一问题来做一简单的说明。 一、债权该怎么转让? 《中华人民共...


·欠钱不还人也失联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人也失联了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债务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债务人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债务人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


·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
      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一、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 高利贷本身不违法,国家允许民间借贷,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


·离婚子女抚养费拖欠怎么处理?
      离婚子女抚养费拖欠怎么处理? 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以公权力的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的强制执行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以便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的严肃性。这种强制执行的程序当...


·并购贷款方法的介绍
      并购贷款方法的介绍 一、并购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


·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
      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 公司贷款是针对公司而言的,与个人贷款是无关的,所以公司的贷款仅仅就是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来签字与个人是否偿还无关,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当然就不得而知了,自然是可以的。从法律上来讲。营业执照号码和公司名称没有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