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宅基地能否确权在城市户口子女名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农村宅基地能否确权在城市户口子女名下?
  
  根据国家规定,这3种情况下城镇子女是不能继承的:
  
  1、子女户口迁出,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
  
  2、房屋年久失修长期闲置或者坍塌的;
  
  3、子女已经独立有自己的居住场所,长期内和父母分开居住的。
  
  只有父母过世之后,城镇户口的子女才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确权在子女名下。
  
  二、错过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该如何补办?
  
  这里我们要分情况来看:
  
  1、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很久
  
  本次农村土地确权是全国统一的,各地都在按照进度进行,如果这次你错过了但是时间又比较久了,最糟糕的办法,就是你可以再单独去县国土部门申请补登。因为本次确权为统一登记,统一登记完了,当然可以零星登记。但是,难度非常之大。
  
  2、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不长
  
  如果刚刚错过时间不久,可以找村委会协调补登,大部分情况下也都没问题。
  
  3、确权登记错误
  
  如果是登记错了,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更正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具体应该咨询当地农业局。
  
  农村宅基地丈量后面积增加应如何确权?
  
  如有疑问待调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村委会提出,届时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会到你家处理。(具体公示时间请注意收听村委会广播并注意查看村委会公开栏的公示公告)
  
  如果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2、对于农村宅基地超出规定使用面积的部分,采用缴费的方式继续使用;
  
  3、宅田相挂钩;即超占了农村宅基地的,承包地就会减少,来保持平衡;
  
  4、结合各地农村人口与土地面积的比例,合理确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做到与农民需求相一致。
  
  三、土地确权证、宅基地证什么时候发证?
  
  各乡镇政府可组织所辖区,委托村“两委”成员申请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业务。
  
  以上这些问题,在确权过程中出现的较为普遍,社会呼声也比较高。但各地的政策不同,要结合当地时政来考虑。
  
  


·可以。驾驶人将当地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背面粘发票)
      可以。驾驶人将当地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背面粘发票),连同身份证、驾驶证、三张白底一寸彩照以及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一并寄回,委托代理人代办换证。代理人需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肥东县征收土地房屋补偿标准
      肥东县征收土地房屋补偿标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到外地去,在农村地区就有大量荒废的土地,因此就有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征收土地商业化,国家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大力支持的,那么肥东县征收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但地形多山地,真正能使用的农田和土地资源稀缺,再加上人口数量大,所以我国面临着很严峻的土地资源问题。为了更好地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利用起来,那些闲置和荒废的土地应该被重新开发,所以需要取得土地的使用资格。那么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们来...


·乡村公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乡村公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城乡差距正在逐渐缩小。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乡政府需要修建公路的时候,在规划过程当中需要征收我们的土地,那么各位市民们需要对征地补偿标准做一定的了解。所以我们针对乡村公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介绍。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公司更改地址原债务谁承担
      公司更改地址其原来的债务仍要由自己承担,公司地址的变更不会影响其自己应该承担的债务。关于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公司的债权和债务不会随着公司地址的变更而消灭,那么在公司发生变更之后,债权债务应该怎么处理?变更的时候,公司是否应该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呢?接下来由小编为你简单介绍。首先,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七星区(和平、光辉、湖塘)雁山区(龙门、卫家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0998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999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9999元/亩到39996元/亩之间。叠彩区(大河、...


·一、在外地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一、在外地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百分之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三套房不准入)如果采用商业贷款,还需要考察贷款人家庭收入情况和还贷能力,看能贷款...


·农村宅基地房怎么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房怎么继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 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


·审计部门在审计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
      审计部门在审计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审计应关注的注意事项 (一)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的确认依据 由于年代久远、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健全,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的确认难度非常大,部分地区主要采取由街道、社区或相邻住房互相印证等方式完成,并未取得有效的证据...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报告内容先是简单描述一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容积率等),及获得的开发建设批文(如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项目的进展情况,投资方的资金大体投入情况(写这个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