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从上述这几个法条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征地的“审批机关”还是“实施机关”来看,都与村委会和镇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征地的审批机关只有“国务院和省政府”,征地的实施机关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村委会和镇政府实施征地拆迁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所以他们是没有权力进行征地拆迁的。
  
  实践中,村委会或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通常扮演着协助者的角色。作为基层干部,上述人员既熟悉征地拆迁的政策和流程又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在补偿安置方面有很大的话语权,虽然职位低但权力很大。
  
  然而,很多村委会或镇政府虚构国家征收土地的事实,转手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以谋取暴利。还有的村委会或者镇政府采取租赁土地的方式代替土地征收,这种买卖土地、以租代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面对这种情况,村民应当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相关村民有权拒绝镇政府、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并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即使遇到“强征”、“强拆”,也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比较复杂,专业性又强,村民最好及时委托律师代理维权事宜。
  
  


·网络诈骗案发地是指什么?
      网络诈骗案发地是指什么? 一、网络诈骗案发地是指什么 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1)“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


·涪陵区政府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涪陵区政府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一、涪陵区政府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仅做参考) 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由征地具体实施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农村房...


·甘肃2023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甘肃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各地的市政府在规划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肯定是要结合施工图纸,然后再制定征地补偿细则的。有可能在修建高速公路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需要占用当地公民的农田或者土地使用权等。所以如果自己的居住区是属于甘肃省政府规划修建高速公路的范围之内的话,公民就需要了解一...


·山东费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费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城市想要得到更好地发展最好的办法就是建设好公共交通设施,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但是其中有一个问题不可忽视就是一旦征地就要对原土地所有人进行补偿,而对于经济不断飞速发展的山东来说,山东费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和我们一起看一吧。一、山东费县征地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现在很多企业支持农村建设,纷纷到农村建厂,这会使用到一些农村的土地。作为村委会,可以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入股,通过合作的方式,从中领取分红。双方确定合作意向后,要达成一份协议书。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一、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吗?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补办。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可能会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需要把土地的一部分让给其他人使用,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办理土地使用分割证,但是很多人对此不了解,不知道土地使用证分家是如何进行的,那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分家的话,我们...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名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名吗?现在您对买房子很是积极,有的是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有的是为了赚取中间的差价,那么在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时,由于您平时可能对国家相关政策不太了解以至于会手足无措,不知道哪些该办理,哪些又不能办理,例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名吗这一问题,下面是对这一问题...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地役权的概念 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而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地役权制度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所共采的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制度。地...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只有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1、对于占用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


·苏州林地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苏州林地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最近几年,苏州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都被征用,建成了高楼大厦。失去土地的群众,可以从征地部门那边拿到一笔补偿款。根据苏州市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多个档次,具体金额根据土地使用类型而定。那么苏州林地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下面我们根据当地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