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土地会怎么变化?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土地会怎么变化?
  
  第一:农村土地的价值问题
  
  随着农村城镇化的步伐加快,不少乡村发展的都很不错,也已经有不少的企业开始入驻到农村。而且,以后农村的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将和国有用地同价同权,这就意味着农村的土地价值上涨,农民现在手中的承包地、宅基地未来将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所以,农村土地的价值上升毋庸置疑,农民朋友对此不必担心。
  
  第二:土地资源的浪费问题
  
  现如今,不少农民都不愿意再继续种地,农产品的价格真的是伤透了农民朋友们的心。就拿今年的玉米来说吧,一亩地玉米的产量差不多有900~1000斤,而今年大多数地区的玉米价格都在0.7元-0.9元,农民辛辛苦苦一季最后却只挣了几百元,反倒不如外出打工,虽然辛苦一些,但是能够赚得更多一些。
  
  如此一来,多数的农民会选择外出务工,致使不少土地闲置,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显然,这样的现象不是我们大家愿意看到的,也是目前急需解决的一大问题。
  
  第三:农村土地的流转问题
  
  对于土地流转,不同的人也会持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有的农民担心农产品市场价格低迷,承包者不能够如约付清土地流转费用;还有的农民担心土地流转之后土地被滥用,发放的粮食补贴领取不到等等。总之,就目前而言,农村的土地流转市场是问题一大堆。
  
  未来土地流转将会是一大趋势,从整体来看还是利于大弊的。如果能够在短期内解决土地闲置、撂荒的问题,土地流转还是能够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2023年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规定有哪些形式?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规定有哪些形式?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


·房地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房地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鉴定费通常根据申报的工程结算总造价计算,而与审减金额及审核结果无关,具体收费比例视金额大小而定,通常为0.3%-1%。质量鉴定费视鉴定项目、鉴定范围、难易程度而定,且各个机构收费不一致,存在很大差异。二、房地产司法鉴定的意义社会的日益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私人企业的征地补偿还需要考虑到企业的生产资料的补偿,以及员工的安置方案等。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


·一、作为非农业户口如何继承宅基地及房屋?
      一、作为非农业户口如何继承宅基地及房屋? 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可以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自建房的方式包括: 1、遗嘱继承,...


·遇到被强征土地怎么办2023
      遇到被强征土地怎么办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才具有征地权限,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规定是什么?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规定是什么?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规定是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的话,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且是专属管辖。请注意,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被继...


·二手房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一、二手房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户的。 非市内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三证都必须备齐方可交易,而市内的二手房房源,则只需有房产证和契证两证即可上市交易。 产权证和土地证是房主...


·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项目有哪些?
      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项目有哪些?现社会的经济发展,在高速的状态下同样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因为发展就需要用地,用地就要破坏原本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于是在经济发展和人民利益的问题下,就会出现不必要的问题,例如人民利益补偿不到位,造成人民和政府的矛盾,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所以国...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呢?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呢?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


·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
      一、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  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超越法律规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