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想结就能结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想结就能结吗?哪些情况可以返还结婚彩礼?
  
  结婚必备:
  
  1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无效婚姻:(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若存在以下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共同生活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单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主流观点认为: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包括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返还彩礼、返还彩礼的数额需要结合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必须支付彩礼,很大程度上是考虑到结婚本就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这是两个人的决定,“法不进家门”的法学谚语告诉我们法律在尽量避免触及家庭。在近些年来,彩礼的多少已经成为了各方攀比的目标,在一些农村地区,订婚彩礼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在不断提高,不再满足于七八十年代的“两转一响”,彩礼的要求更加实际,小到金银首饰,大到汽车、楼房等,都被划入彩礼范围之内,在很多人为彩礼的支付发愁的同时,高昂的彩礼也成为了新的纠纷点,双方离婚后的彩礼需要退还吗?退还多少?彩礼的范围有具体有哪些?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了现代彩礼纠纷案件的矛盾焦点,一个约定俗成的彩礼给付,经历千百年演变,如今成为各方重担,争议焦点。对于彩礼这件事,众说纷纭,支持彩礼的人和抵制彩礼的人都有各自的想法,对于读者你来说,你如何认定彩礼,你所在的地区对于彩礼又有怎样的约定俗成呢?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咨询。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有影响吗?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有影响吗?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没有影响,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离婚...


·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法官说法:《婚姻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实践中,当子女有正当理由请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时,比如因为患病、上学,实际需...


·怎么认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我国的长治久安,而且有可能影响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因此,我国一系列保密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了保密的范围、事项,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行为违反我国的保密法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那在实际案件中,该怎么认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呢?具体来说,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自动离婚?
      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自动离婚?满足分居达到两年的的条件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如果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诉讼离婚。...


·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夫妻生活中,一方有婚外恋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很多夫妻因此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除了对孩子抚养权进行明确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是您关注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矛盾。那么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资料为您讲一讲。 一、婚外情...


·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时候,除了要搞清楚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外,同时还要知道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承担抚养费。当然,这些都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的,那到底子女抚养费承担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


·起诉离婚女方拒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是夫妻双方有严重矛盾时最好的做法。可是现在有的情况是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这时就可以提出单方面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单方面离婚是要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那么起诉离婚女方拒不到庭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


·离婚起诉状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对于夫妻一方来讲,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的话,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起诉离婚的前提准备工作就是起草离婚起诉状,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哪些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下文,了解一下离婚起诉状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1、写明当事人的基本...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抚养权是可以争取的;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 夫妻离婚之后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