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误区一:一方坚持不同意对方就别想离婚
  
    有的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对方就离不了。这一想法,在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时确实能够实现,但是在法院判决时就不一样,因为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和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没有太大关系,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误区二:家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
  
    这种情形,现在在老年人的婚姻纠纷中常见一些,认为子女不同意就不能离婚。婚姻自由是我们《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婚姻自由既包话两结婚自由和也包括离婚自由。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的法律关系,而非其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为了审慎处理,是会考虑当事人双方父母、子女主动提出的一些意见,但不会以双方父母、子女的意见决定审理结果。只有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法院才会争求病人监护人的意见。
  
    误区三:将婚外情与重婚混同
  
    有些当事人误认为,对方有婚外情就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自己主张就一定能离婚。《婚姻法》第32条虽然规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但法律定义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与婚外异性办理结婚证,或是性持续、稳定地以夫妻形式共同居住生活,可见偶尔的婚外情与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即使证明对方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性或婚外情的情况,也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项参考标准。
  
    误区四:要离婚就要退彩礼
  
    在我国婚姻传统中,很多地方有结婚前男方要送给女方彩礼的风俗习惯。离婚时,有些男方当事人认为送彩礼的目的在于和女方结婚,现在既然离婚,彩礼就应返还给男方。原则上,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离婚时是不与返还的。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女方会借婚姻关系索取大额财物,结婚时间不长就要求离婚。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对于女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原则,对结婚时间不长就起诉离婚的,因索要财物造成男方实际生活困难的,会酌情判决女方返还给男方全部或部分财产。有些地方法院是将彩礼分为两部分处理,送给新娘的个人物品、首饰属一般赠与,不以返还;送给女方父母的养老钱礼金属附条件赠与,离婚时判决返还。
  
    误区五:夫妻分居满二年就能自动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夫妻分居满二年”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法定标准,但没有法律规定“夫妻分居满二年婚姻就能自动解除”,只有一方死亡,婚姻才会自动解除。所以,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没有任何其他合法途径。因此,无论夫妻分居多少年,婚姻都不会自动解除。
  
    误区六:孩子判决归我就是我的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孩子判归自己抚养,就是自己的,对方无权过问或探望。这里要明确的是,孩子有独立的人身属性,是双方的亲人,不是财产,不能归谁所有,归一方抚养,一方只享有监护权,不能因此剥夺双方的亲情和探望权。
  
    误区七: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子女就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和生活费
  
    有的当事人认为,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对方不让自己探视子女,自己就不必再向子女尽义务。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抚养义务也不会因为抚养权的变更而消除。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出现对方不让自己看望和探视子女的情况,也不应当以此作为拒绝支付抚养费和生活费理由。而应当以合法的途径,比如协商和探视权的诉讼方式等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
  
    误区八:财产约定或给谁就是谁的
  
    《民法通则》及《实施意见》有规定,婚姻期间共同债权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或承担。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离婚时或办理假离婚手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或者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债务,实际上这样做在法律上行不通。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共同债务,同样会依法判决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哪些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而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解释》的...


·夫妻协议离婚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怎么办手续 (一)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女方不...


·一、起诉小三归还夫妻财产法律会支持吗?
      一、起诉小三归还夫妻财产法律会支持吗? 起诉小三归还夫妻财产法律一般是会支持的。夫妻俩对于婚后共有财产,有共同和平等的处置权,但是在处置财产不是用于家庭正常开销时候,需要夫妻俩一起协商解决,没有经过协商,一方私自处置共有财产给第三者,作为夫妻的另一方有权利要求第三者返还夫妻俩...


·夫妻间借款,如何判断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活动
      对于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可以参考以下情形加以判断:(1)投资的财产是否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本条规定情形下的借款,在交付给借款方时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即从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借款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是否明确约定经营活动完全由一方负责;(3)实际的经营过程中是否完全由一方进行经...


·离婚协议中补偿金可否不给
      离婚协议中补偿金可否不给?离婚协议中关于补偿金的约定不可以不给,协议离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发给离婚证后,那么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就已经产生。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按照离婚协议书所载明的内容积极履行。但是由于协议离婚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当一方不履行协...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起诉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起诉 一、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


·抚养权判给母亲情形有哪些
      抚养权判给母亲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怎么办?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怎么办?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就要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希望你们男女双方能破境重圆和好在一起生活。如两方不能和好,在收到法院判决书之日起满六个月再次向法院起诉,第二次你们就可离婚,如有一方...


·一、重婚罪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重婚罪由哪个法院管辖? 重婚罪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