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仲裁方式索要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仲裁方式索要赔偿?
  
    一、提出申请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6)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
  
    二、登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四、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庭前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六、开庭审理
  
    (1)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七、回避
  
    (一)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二)回避申请书
  
    八、延期开庭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九、鉴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十、撤诉
  
    (1)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和解撤诉。(撤诉申请书)
  
    十一、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
  
    十三、裁决
  
    (一)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裁决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随着现代社会“离职潮”、“跳槽潮”的风气盛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情况,但不少劳动者在离职时却不记得要想单位索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也不清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应当怎么写。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一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范本,供您参考。 解除劳...


·劳动合同法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


·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 为规范省级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搬迁安置补偿款和工作经费的管理,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项目...


·女职工哺乳期获得何种保护
      女职工哺乳期获得何种保护1、女职工哺乳期内的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


·申请工伤认定沒有资料怎么办?
      天有不测之风云,危险无处不在,作为一名职工,在工作之中亦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这时候我们就需要通过申报工伤来保障我们的人身财产权利,但是申报工伤需要一系列材料,通常我们没有办法提供所有材料,那么当申请工伤认定沒有资料时,我们需要怎么办呢?对此,对此做了总结。 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工...


·没签劳动合同补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没签劳动合同补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


·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
      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一、超市小时工是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超市小时工是随时可以辞职吗? 以小时为计酬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用工,要求结清工资走人。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离...


·停运费和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停运费和误工费规定是什么?停运费和误工费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赔偿费用,前车主要是发生交通事故,用于货物运输的车辆被损坏,需要进行赔偿。后者是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受到伤害,人员不能工作,这段时间的费用赔偿。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批复中...


·一、离退休人员在岗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一、离退休人员在岗工伤待遇是怎样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没有工伤。用工单位聘用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在从事聘用工作中受伤的,由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基本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不受影响。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