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视听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视听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有关著作权保护的具体时间规定在法律上已经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受保护的期限内,其他人如果要使用该视听作品,必须获得作者的同意和授权,如果未获得授权,则构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


·如何预防抢注注册商标?
      如何预防抢注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


·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设计 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可委托我司或自行设计。商标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 (1)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 (2)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


·属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
      属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哪些 一、属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哪些 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如果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方面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方面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确定的?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确定的? 一、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确定的?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1、合作作品包括可以分割使用和不能分割使用两种。 (1)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指合作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很多人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一定的误解,认为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或者20年,其实10年或者20年是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应是少于专利权的期限的,本文中将对专利权的保护问题进行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商标侵权取证后一年多才起诉合理吗
      合理,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途径,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途径。商标被侵权人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发动...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1、专利权的形式要求转让专利权,出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登记和公告是对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强制规定。 2、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在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标准申请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标准申请费用是多少?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为500元。对于符合减缴条件的申请人,需缴纳的费用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规定收费的85%,即需缴纳500×15%=75元。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


·个人如何申请设计专利?
      个人如何申请设计专利?1、申请阶段申请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设计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2、审查阶段中国对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