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胎儿遗产继承顺序是作为法定继承人来发生继承,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二、继承权如何行使
  
  1、行使继承权,必须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依法行使。法定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在行使继承权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继承人开始继承时,应当按照继承法办理,死亡人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赠扶养协议执行。
  
  4、继承人是不满六周岁以下的儿童或者精神病人,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使由法定代理人行使。
  
  5、继承人是已满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认定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6、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果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有明显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
  
  我们国家现在关于胎儿的继承方面的问题,主要指的就是为胎儿保留了相关的遗产的份额,但是具体能否发生继承的话,需要根据他要出生之后的状态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如果是属于活体的话,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继承权的顺序人祖父母是第几顺序
      继承权的顺序人祖父母是第几顺序我国《继承法》第10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婚姻法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分割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分割?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要求分割,如果法定继承的,由继承人协商分割。如果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且不存在应剥夺继承权的情形,遗产没有分割的话,在各继承人之间形成共同共有的关系,对于要求解除共同共有关系对遗产进行分割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即使继承开始已...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
      遗嘱继承没公证有效吗遗嘱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首先明确遗嘱共有五种法定形式,具体为以下五种: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最有效最强的遗嘱公证方式。立遗嘱时为了预防纠纷,建议最好采用公证遗嘱的方式。2、自书遗嘱。遗嘱人本人书写的遗...


·丧葬费用在遗产中扣除的依据是什么?
      丧葬费用在遗产中扣除的依据是什么?《民法典》规定,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安葬费可以从遗产中支出;可参照被继承人的债务来处理;法律没有规定丧葬费可以在遗产中直接扣除,因为不管死者是否有遗产,子女都有安葬的义务。所以,遗产分配和丧葬费的承担是两回事。丧葬费一般是由儿女们协商承担比例,...


·一般是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一般是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对个人账户的继承问题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时...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都属于公民);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限于公民)。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


·怎么确定继承案件的管辖法院
      近几年,因为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最后通过诉讼确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遗产份额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在继承案件中,可能存在多个被告,遗产也可能分散在不同的地区,那继承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确定继承案件的管辖法院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


·继承法规定自写遗嘱需要几份
      继承法规定自写遗嘱需要几份 一、继承法规定自写遗嘱需要几份? 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故一份就行了,当然根据需要多写几份也可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


·继子女是什么意思?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随着离婚率的高居不下,二婚家庭也存在增长趋势,那么这些重组家庭中的孩子是处于一个怎样的地位呢?我们所谓的继子女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信息吧。 一、继子女是什么意思? 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是指母之后夫或父之后妻。继父母...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继承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继承有法律效力吗有法律效力。第一,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直接通过继承方式来处分。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无效,并且从...


·一、遗产具有哪些?
      一、遗产具有哪些特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这一定义,遗产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遗产具有范围上的限定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的个人财产,他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2、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遗产是自然人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