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父亲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父亲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父亲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夫妻双方来进行一个分割,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亲去世,有遗嘱优先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其中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彼此遗产分割份额。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再婚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再婚之后的财产分割方式的话,首先是需要划分个人的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当中予以平均的分配,然后个人财产是作为自己的遗产来进行处理的,可以自己写遗嘱也可以由法定继承。
  
  
  


·遗产公证怎么收费
      遗产公证怎么收费 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


·一、没有遗嘱老人遗产如何分配?
      一、没有遗嘱老人遗产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遗嘱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效力吗?
      遗嘱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效力吗 不一定。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


·哪些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
      公民死亡后会发生遗产继承问题,现在很多人都属于高收入人群,名下财产丰厚,这就涉及到遗产的确定。那么,哪些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虽然法律规定了遗产的范围,但是实践中,这些财产可能是共同财产,也可能是不法财产,而不法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财产可作...


·一、继承权财产分割纠纷诉状和内容有哪些?
      一、继承权财产分割纠纷诉状和内容有哪些? 继承权财产分割纠纷诉状和内容有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民法典》第和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兄...


·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


·一、无遗嘱子女的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无遗嘱子女的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所说的兄...


·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怎么样的?
      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怎么样的?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解读:...


·哪些直系亲属有继承权?
      哪些直系亲属有继承权?1、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


·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多久内起诉有效?
      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多久内诉讼有效?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权利被侵害,是指遗产被单方分割,未与其他继承人协商一致或征得其同意。比如:作为遗产的房产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


·一、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可继承什么意思?
      一、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可继承什么意思? 养老金可继承的意思就是投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遗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