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1、合同法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百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度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两者解析:不矛盾。在买卖合同中,出让方(无处分权的人)在缔约时未取得处分权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其随后取得标的物的处分权,合同即为有效,买受人不得以出让方(无处分权的人)在缔约时未取得处分权为由认定合同无效。回但是,出让人因未取得4、处分权而导致标的物无法专一的,买卖合同的目的既无法实现。按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以,合同本身有效,但是出现了合同法规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则买受人可以行使该权利要求赔答偿并解除合同。二、因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签订的合同一般具有如下特点:1.无处分权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处分,例如财产的转让、财产的赠与、在财产上设定抵押权等行为。财产只能由有处分权的人进行处分,无处分权人对他人财产进行处分是对他人的财产的侵害。即使是对共有财产享有共有权的共有人,也只能依法处分其应有的部分,不能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因为共有财产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某个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就构成无权处分行为。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签订的合同必须经过权利人的事后追认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取得对财产的处分权。这里的权利人,是指对财产享有处分权的人。所谓追认是指权利人事后同意该处分财产行为的意思表示。这种追认可以直接向买受人作出,也可以向处分人作出;可以用口头形式作出,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作出。不管用何种形式,追认都必须用明显的方式作出,沉默和不作为都不视为追认。追认是一种单方的意思表示,其目的就是使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权利人追认前,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在得到追认以前,买受人可以撤销该合同;在追认以后,则合同将从订立合同时起就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3、根据本条的规定,如果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该合同仍为有效合同。无权处分的本质是处分人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处分他人财产,从而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如果处分人在合同订立后取得了财产权利或者取得了对财产的处分权,就可以消除无权处分的状态,综上所述,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签订的合同,权利人事后追认,在合同订立后取得对财产的处分权,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在权利人追认前,订立的合同处于效力处于待定状态,买受人可以撤销该合同,追认以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怎么写?一、什么是代理合同 代理是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


·入职三天也没签合同是否合法?
      在员工入职后是需要签署合同的,若不签合同则意味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发生纠纷时,一般是得不到赔偿的。所以对于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劳动者来说都会及时与用人单位签署合同。而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若不签署合同,用人单位是会受到相应惩罚的,那么入职三天也没签合同...


·单方解除合同程序是什么?
      单方解除合同程序是什么提起合同,您都知道,合同签订以后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在实际的生活当中由于各种的原因,可能一方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的法规是允许单方解除合同的。那么单方解除合同程序是什么?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 一...


·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不少人在因为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被相关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往往都会有此一问。这个时候,需要充分判断实际情况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规定,如果满足那么就有可能获得取保批准。 一、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


·上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防止滥用格式条款获取不正当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格式...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中国政府在制定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的时候,考虑到了一些可能会发生的特殊情况,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制定了很多保护条例来防止用人单位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 购房合同更名 指的是购房者希望变更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以便完成过户。一般常见形式主要有:增加、减少或者直接替换买受人三种情况。 为什么要给购房合同更名? 1、购房者的贷款额度不够,需要增加买受人以补足贷款额度。当然事后可以选择去掉...


·租赁合同纠纷转让费的问题
      租赁合同纠纷转让费的问题租赁合同纠纷是在房屋租赁时出现的纠纷,主要集中在租赁合同纠纷转让费上面,很多人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就不知道怎么办了,为了帮助您了解怎么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收集了一些资料。租赁合同纠纷转让费的问题一、租赁合同纠纷转让问题解决办法“转让费”是指经营者在将...


·合同法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第一,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表明违约人是没有过错的,因而应被免除责任。第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二、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有哪些?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含义:第一,它以...


·《合同法》第62条都有什么内容
      《合同法》第62条都有什么内容《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


·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分类
      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分类 合同解除是一件很常见的事,当很多人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内容时就会选择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的分类有哪些?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解答,请仔细阅读。? ? 一、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民法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