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资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以及经营范围限制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外资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以及经营范围限制有哪些
  
  依照我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工资的设立必须是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是可以直接或间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对外资公司注册颁布的一系列放宽政策,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中国注册公司。那么外资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呢? 注册外资公司的企业经营范围限制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外资公司注册费用
  
  (一)注册外资公司行政规费(政府费用)
  
  1、名称核准 180元人民币
  
  2、批准证书 10元人民币
  
  3、工商注册 1333元人民币
  
  4、公告 4000元人民币
  
  5、企业代码 148元人民币
  
  6、刻章500元人民币
  
  7、税务登记 20元人民币
  
  8、海关登记费 120元人民币
  
  9、外汇登记 300元人民币
  
  10、外汇IC卡 300元人民币
  
  11、人民币基本户IC卡 300元人民币
  
  12、财政登记 80元人民币
  
  13、统计登记 20元人民币
  
  14、营业执照变更 160元人民币
  
  (二)翻译费用
  
  若外商申请材料为外文,需由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三)验资费用
  
  以10万美元为例,会计师事务所收取的验资费为3000元人民币,注册资金越高,验资费越高。
  
  (四)注册外资公司代理服务费
  
  1、咨询服务类外资公司:10000元人民币。
  
  2、贸易类外资公司:12000元人民币(不含进出口备案的申请)。
  
  3、生产型外资公司:16000元人民币。
  
  4、外资公司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项目审批代理,费用另计。
  
  二、注册外资公司的企业经营范围限制
  
  依据中国外资企业法律规定,注册外资公司被认定为地区总部的投资性公司,可依其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经营范围可以包括下列业务:
  
  1、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业务;
  
  2、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跨国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
  
  3、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
  
  4、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
  
  5、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
  
  6、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
  
  7、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
  
  8、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
  
  9、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外商投资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 ? ?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 ? ?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 ? ?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 ? ?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 ? ?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 ? ?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相比较于国内企业注册,外资企业注册相对来说比较严格和繁琐,需要申请企业在注册前搞清楚外资企业注册的要求和所需要的费用,做到心中有数,才可以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浪费不必要的时间。按照中国的法律要求进行注册并缴纳费用,就可以顺利完成外资公司的注册。以上便是网站对外资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呢? 注册外资公司的企业经营范围限制有哪些?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可以来网站进行咨询。
  
  


·跟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
      跟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跟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签合同是合法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


·设立公司要经哪些程序,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设立公司要经哪些程序,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设立公司要经哪些程序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有所不同,本文以有限公司为例介绍公司设立的程序。那么有限公司设立须经哪些程序呢?有限公司是封闭性法人,其设立只采用发起设立方式,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


·公司注册资本的作用是什么,注册资本有什么用
      公司注册资本的作用是什么,注册资本有什么用 创业初期的年轻人可能会注意到,注册公司时按照国家的规定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有注册资本才能成功的注册一个公司,那么注册资本到底有什么作用呢?在下文中将为您解答公司注册资本的作用,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注册资本是公司存在和从事经...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


·公司集资诈骗行政人员如何处罚?
      现如今,投资行业的兴起,导致非法集资案件高发,违法者的骗人手段也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同时也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危害了投资人的合法利益。那非法集资罪具体是指什么,那公司集资诈骗行政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吗?我们给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 一、非法集资罪: 《刑法》【非法集资罪】中以...


·公司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


·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3、把他人的实物...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有哪些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


·公司增资的流程和费用是多少?
      公司增资的流程和费用是多少?一、增加注册资本的流程: 1、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人员会告知办理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所需资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监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内容?
      监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内容? 监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内容 1、项目部成立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并负责起草《合同管理操作程序》和《施工合同结算工作程序》。 2、合同管理小组人员应共同做好合同涸字过程控制工作,在合同签订前应充分做好调研和对比分析工作...


·公司法人离职后如果公司亏钱了是否与自己有关?
      公司法人离职后如果公司亏钱了是否与自己有关?公司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的,在路边也就能够看到某某有限公司等。实际上,您对于公司的认识都是浅层次的,并不了解公司中内部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公司法人离职后如果公司亏钱了是否与自己有关?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