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一、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房东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继续租赁,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该交还房屋。
  
  当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期,那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综上所述,只有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必须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在固定期限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可以不提起通知的。但是如果出租人房屋租期到了之后还想要继续租房的,最好还是提前告知房东,至于提前告知的时间一般在合同中都有相关约定,双方只要按照相关约定进行即可。
  
  二、租房到期应该注意什么
  
  1、把房间打扫干净
  
  想必收房的时候房东手上还有你的一部分押金,要想顺利完成交房,在自己搬家后最好将房间里好好打扫一番,让房东看起来也舒服一些。
  
  2、房间里有损坏要及时与房东沟通
  
  租房子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一定要及时向房东通知,以免后期交房的时候把这些损坏算在你的头上。
  
  3、交房时的态度不可傲慢
  
  既然有押金在房东那里放着,那就要注意自己的说话语气了。因为房东一个不高兴可能就把一些可以忽视的问题放大,扣除你的押金。
  
  4、缴纳物业税的票据要留下
  
  在租房过程中,一定产生了很多票据,比如水电费、物业费、电梯运行费等等,大家最好把这些票据都收好,在交房的时候一并给房东看看,让他心里有底。
  
  5、钥匙门禁缺一不可
  
  交房的时候钥匙和门禁是缺一不可的,毕竟这是房屋的通行证!
  
  6、租房时抵押的个人物品要拿回
  
  在我们租房子的时候,一定将自己的个人信息的一部分交给了房东,那么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将这些信息收回,以免造成日后的麻烦。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房租和房东来说的话,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的微妙的,实际上在租房当中的话,必须要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来出发,提前告知租客,自己的房屋不租。这样可以让顾客更好的寻找新的房屋。也会方便一点。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一、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3、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


·新婚姻法买房加名字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如今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但是很多人对于结婚是畏惧的,因为结婚意味着要有车有房,这样的硬性标准下很多青年男子是暂时不考虑结婚,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在房产证上写名字,其实在《民法典》中详细规定,那《民法典》买房加名...


·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特别是房产分割,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很多家庭的房产是结婚之前就买好的,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房产分割也进行了详细说明。那么,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1...


·一、在法律上离婚房产归男方吗?
      一、在法律上离婚房产归男方吗? 离婚房产不一定归男方所有,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应该归男方所有:①男方或者男方的父母婚前全额付款的房子,房产证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②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给买的房子,且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这一房屋就视为男方父母赠与给...


·离婚房子小孩抚养权该怎么分配?
      在当今社会,因为种种原因,离婚率越来越高,将要离婚的双方为了房子和孩子的抚养权吵得不可开交。那么到底是如何分配房子和抚养权的呢?在法制社会,当然要用法律说话。下面就来了解一下,离婚房子小孩抚养权该怎么分配? 一、离婚时,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房子怎么分配,就要看那房子是夫妻...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是否承担责任,应当根据中介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而定,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如果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


·租赁房屋的税费谁承担
      房子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代表了一种多情感的符号,它是家、是父母、是妻儿,代表着温馨与安全感。由于近年来房价偏高,不少人选择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此时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的交纳,那么实践中租赁房屋的税费谁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赁房屋的税费谁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所谓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当事人可以行使自己该有的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过了这段法定期间也就是过了诉讼时效时就丧失了诉讼的权利,近年来房产争议纠纷越来越多,连带着房产合同的违约诉讼也不断增加,那么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


·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您是买卖二手房,还是租房,或多或少会与房产中打交道,不论您是否遇到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但至少听说过房产“黑中介”。那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也就是说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 房产中介欺诈的常用方...


·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一、要式合同的概念。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二、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


·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
      一、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不能。因为开房无法证明重婚罪。重婚罪,指的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如果没有与他人结婚,不构成重婚罪。如果长期与他人的婚外性行为,不以夫妻名义,属于同居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成立事实婚姻的,可构成重婚罪。主观方面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