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二房东不退我房租报警有用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二房东不退我房租报警有用吗?报警显然是有用的,因为签约的房东涉嫌诈骗,接报案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推诿拖延。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二、二房东非法转租的责任认定1、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可以生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此时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若出租人不解除合同,转租关系仍然存在,不受影响。若出租人解除合同,则转租合同亦因此而终止。由于次承租人与出租人并无直接的租赁关系,次承租人自然无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次承租人能否向承租人提出请求,则应视次承租人是否为善意而定,即只有在次承租人不知或不应当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即误信承租人的转租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才应对次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2、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承租人擅自转租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与承租人所订立的租赁合同。对此,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即明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可请求违约的损害赔偿和基于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出租人不解除合同的,租赁关系仍然有效,不因承租人的转租而受影响。3、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在自行转租情况下,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得对抗出租人。在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得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若出租人不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租赁权基于承租人的租赁权发生,在承租人有租赁权期,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及收益为合法,出租人不得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对于二房东未获得房东同意而对房产进行了转租的行为,涉及到非法转租的情况,这时出租方是可以合法的要求二房东退还有关租金的,拒不退还租金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起诉处理,具体的量刑判决情况是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而定的。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时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通常房贷也是由自己来偿还的。那么对于这样买房子首付父母给的情况,如果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此时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首付父母出,离婚房产怎么分 法院起诉...


·出现房屋面积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实际购买到的房屋面积与开发商销售时说的面积是不一样的,由此就会产生房屋面积纠纷。那么在遇到这样纠纷的时候,该如何来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商品房销售,在实务中有按套(单元)计价的,也有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买的房子付了定金能退吗
      买的房子付了定金能退吗若仅仅是买方因为自身原因,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反悔不想继续履行交易的话,这种情况下构成违约。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退还买方的购房定金。但要是在其他情况下,买方要求退还定金的话,就需要根据当时情况才能确定是否要退还定金。二、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1、买卖双...


·现实中,因为房屋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当事人需要根
      现实中,因为房屋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当事人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来处理,这样才能较好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而其中当事人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处理纠纷,不过要知道此时该如何申请房屋纠纷仲裁才行。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申请房屋纠纷仲裁 双方当事...


·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不仅仅是当事人达成一直就可以了的,还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才算完成交易。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那到底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 房屋买卖税费标准如下: 契税:买受人承担,居住房...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处理。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


·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有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买房对于您来说是人生重要的决定,相关政策和消息都必须要了解和重视。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房价不断攀升。为了遏制炒房国家对于房屋买方作出很多规定,但是购买自住型的商品房相对少很多限制。那么,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今天就来为您介绍下相关的内容。 ...


·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
      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我们相信您应该都听说过房改房,房改房其实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已购公房。很多人在购买了房改房之后却有了想把房改房变更为商品房的想法,但是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呢?国家对于房改房有什么特殊规定呢?来看看我们的解答。 一、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 房改房一般...


·继承的房子算二套房吗?
      继承的房子算二套房吗? 一、继承的房子算二套房吗? 若之前继承房屋的主体名下就已经有了一套房,那么继承或的房屋就属于二套房。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


·离婚房产比例如何确定?
      夫妻之间离婚的条件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此时,夫妻之间对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就十分重视,都希望获得更多的财产。房屋作为高价值的财产尤其受到了更高的重视程度。那么,夫妻分割离婚房产比例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比例 通常,夫妻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