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作出版的图书:
  
  (1)书名:
  
  〔原书名〕: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
  
  (2)作者(或原作者、译者):
  
  (3)估计字数:
  
  (4)发行方式:
  
  (5)预计出版日期:
  
  (二)、甲方保证:
  
  (1)从该书的选题、组稿、审稿、编辑加工,到印刷和校对的全部工作质量。均应达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2)由甲方按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和样书,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3)本书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没有剽窃、侵犯他人版权,也不得一搞两投;否则由著者(或译者)和甲方对后果负责,并赔偿给出版社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该书由甲方独立经营、按章纳税、自负盈亏。在该书出版后三个月内,按码洋  %向乙方交纳管理费;重印时按  %交纳管理费。首次出版的管理费最低限额为元。
  
  (5)根据文化部对协作出版规定,甲方在书籍开印前应将本次印数及时通知乙方。
  
  (6)该书如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有关事宜。该书的出版营业税由甲方承担(出版营业税=码洋×70%×1.5%),如委托乙方代交,应在出书后三个月内交付乙方。
  
  如由甲方自办发行,应有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营业税=码洋×3%),税款可在三个月内委托乙方代交,或直接向当地税务局缴纳。
  
  (7)该书出书后,甲方应向乙方赠送第一次印刷的样书50本;重印时减半。
  
  (三)、乙方保证:
  
  (1)根据文化部通知要求,乙方应对协作出版的图书全面负责,“不经出版社终审签字,不得发稿”。为此,除按工作程序切实将该书纳入乙方的出版计划管理外,还要作好选题审批、书稿及装帧设计稿发稿质量的审查和付印前对校样的审查(包括版权页)这三个环节的把关工作。乙方指定  同志为该书的联系编辑。
  
  (2)按文化部对协作出版通知的规定,本书的专有出版权归乙方所有,为期10年。本书的纸型应由乙方负责管理。通过本协议甲方取得以  出版社名义对本书的出版、印刷、发行的权利。
  
  (3)乙方允许甲方在该书上使用 出版社社名出版,甲方应按乙方的规定格式在书上排印版权页本书统一书号为“ ”。
  
  (4)甲方在编辑加工、装帧设计(包括封面、版式和插图描贴)和校对等环节要求支援时,乙方应优先提供服务,按质按时完成。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甲方应按出版局有关规定标准向有关同志直接付酬。
  
  (5)甲方同意乙方的发行室协助对该书的销售。有关经销数量,发行折扣、现金支付办法等事宜,由发行室与甲方另订销售合同。
  
  (四)、本书的定价,应按文化部出版局规定的标准,在每印张不超过 元(封面另加)。由甲方提出,乙方核定。
  
  (五)、任何一方因故中途撤消协作出版,或违犯议定书中有关条款,双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议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名、盖公章)     (签名、盖公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本合同联系人:
  
  签字日期:
  
  任何合同签订的目的都是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是可以双方协议解除的。出版社合同一般是不用贴印花税的。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要合同内容是合法的,完全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双方自愿签订的,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合同履行方式怎么写?合同履行应遵循的义务有哪些
      合同履行方式怎么写?合同履行应遵循的义务有哪些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都必须要根据合同的规定,依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合同的履行方式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就十分重要了,那么合同履行方式怎么写?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


·合同法里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
      合同法里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二...


·签订入职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参加工作,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每个新入职员工来说是最重要的一件事,签订合同是有讲究的,签订入职合同注意事项是您有必要了解的。合同注意事项是您容易忽略和犯错误的地方,但是又对您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您很有必要去了解一下,具体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一下。 一、签订入职合...


·商铺合同到期后优先权是否存在?
      商铺合同到期后优先权是否存在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租赁权,不过,也不排斥优先租赁权。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优先租赁权的,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二、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合同的签订都会涉及到期限的问题,劳动合同也是如此。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有两种选择,续签或者终止,那么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


·合同到期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一般签约合同的期限是三年,对于时间工作比较长的员工,可能会签五年,那么如果合同到期了,员工想要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根据有关的说法,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一般应该提前一个月告知,如果没有,将会得到一定的补偿。一、合同到期需提前一个月离职吗合同到期不续约,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


·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合同违约金是否有上限
      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合同违约金是否有上限 一、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


·必须书面订立的合同主要是什么
      必须书面订立的合同主要是什么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


·融资居间合同样本及相关问题是什么
      融资居间合同样本及相关问题是什么 一、居间合同的定义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承担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义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融资居间合同范本 ...


·合同到期n加1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n加1怎么赔偿?合同到期,公司应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则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标准;若未提前通知,则按N 1的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扣除社保、公积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诉讼统计时效怎么算?
       一、最高人民法院合同诉讼统计时效怎么算?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