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一、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诈骗罪量刑的金额至少要三千元以上,而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但是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数额每增加三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八万元不满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在十年六个月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四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并有本罪第2条第2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上七种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实施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罚:
  
  (1)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6.已经依照本罪第2条第2款、第3条第2款评价的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不另行增加刑罚量。
  
  7.对于诈骗犯罪部分行为既遂、部分行为未遂,且均符合定罪条件的,对未遂部分决定是否减轻适用量刑幅度后,以既遂部分、未遂部分分别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未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
  
  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不得根据该量刑情节提高量刑幅度。
  
  8.需要说明的问题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综上,法律规定诈骗罪是必然要被刑事处罚的,但是至于处罚的程度就需要看罪犯当初涉及到的金钱数额,数额越大的情况说明罪犯的行为越严重,主观上的恶性就会更大,所以此时国家就会依据法律对诈骗犯予以相应的刑罚判决。
  
  
  


·2023年刑法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
      刑法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 渎职犯罪当中主要包括了滥用职权型犯罪、徇私舞弊型犯罪以及玩忽职守型犯罪,虽然这些都是指的一类罪,但其实《刑法》中也是规定有对应的罪名的,即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以及玩忽职守罪。对于不同的犯罪,具体的表现形式不同,而规定的量刑处罚也不一样。那么刑法滥用职权...


·贩毒行为是如何量刑的
      贩卖毒品也属于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本文为您介绍的是贩卖毒品罪如何量刑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


·昆明非法集资有多少年的判刑?
      一般集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企业通过筹集资金获得大量资金之后来扩大自己的企业规模和业务。但是有时候会出现非法集资的企业或者个人,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伤害,我国法律对非法集资,有着严格的处罚。那昆明非法集资有多少年的判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包括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


·过失致人死亡应该怎么判刑
      一、过失致人死亡应该怎么判刑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2、根据《刑法》第335条规定,医疗...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


·如何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量刑处罚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涉嫌犯罪。那么,我国是怎么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量刑处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


·特殊关系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吗?
      特殊关系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吗?特殊关系不属于酌定量刑情节的,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它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行为)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罪手段是...


·认罪判无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确实在刑事方面存在着许多冤假错案。而且,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认罪态度好的话,那么在量刑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情节,因此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认罪态度方面都是非常好的,但实际上也出现过认罪,但是判决无罪的情况,那么。认罪判无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认罪判无罪的法律规...


·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一、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 逃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


·抢劫罪判刑三年能缓刑吗,有哪些规定
      对于构成抢劫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话,一般都会争取最后适用缓刑的。那么“抢劫罪判刑三年能缓刑吗”可能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一、抢劫罪判刑三年能缓刑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


·拐卖儿童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卖儿童案的量刑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