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法62条包括什么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法62条包括什么内容《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二、合同法第62条释义本条规定了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的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可以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质量标准。(二)价款不明确的,除依法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以外,按照同类产品、同类服务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能即时履行的,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一、合同制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合同制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知识产权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确
      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知识产权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确切的来说就是该项发明或者是艺术创作是某一个人拥有的知识财产权,其他人或者是单位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自己用来做商业性、盈利性的运作的。如果要用的话,除非双方同意,并且由具体的合同为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知...


·合伙合同签了一天能毁约吗
      合伙合同签了一天能毁约吗?不可以。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缴纳定金的,定金不会退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


·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这些纠纷
      转让商铺在生活中是常见的事,主要有转让该商铺的使用权和转让该商铺的所有权两种形式。这两种转让形式都需要双方签订合法的商铺转让合同,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办呢?请您阅读下文了解! 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 (一)商铺转让合同纠纷 商铺的...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员工在入职之前都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与单位达成协议,并且享受应有的福利和优惠政策,而一般的合同上都会写明工作的年限是多久,但是年限一到且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这就给您介绍一下。 一、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到期后不续签,...


·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一、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变更合同的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依上述规定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在进入诉讼阶段后,对诉讼发生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情况,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认定。在一审诉讼期间发出解除合同的函,并不能改变诉讼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状态。在诉讼过程中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对抗合同相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有违诚信原则。根...


·对合同诈骗罪与处理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
      对合同诈骗罪与处理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对合同诈骗罪与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受到法院判决书之后的半个月内再次起诉,具体的执行方法如下:1、执行异议必须书面异议;2、向执行法院提出;3、特别注意区分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是权利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是一个实体权...


·最新高利贷合同范本
      最新高利贷合同范本 现实中有的人可能因为急需大笔资金而借高利贷,其实我国并没对这一块进行过多的管理,即使是借高利贷,只要是双方自愿的,法律也不会过多干预。而此时在借贷双方之间就需要签订一份高利贷合同。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一份高利贷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


·网络购物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现在网络购物是很多年轻人消费的主要方式,通过网购下单,方便快捷。人们在网购的时候,也会和卖家形成一种买卖关系,也就是买卖合同。那么,网络购物合同什么时候成立?这种合同是要约合同,一般是买方下单卖方做出回复后合同成立,下面本站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一、网络购物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