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上诉需要什么材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知识产权上诉需要什么材料?
  
  一、知识产权上诉需要什么材料?
  
  1、著作权纠纷案件
  
  (1)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如:作品的原稿、原件,创作作品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合同等;
  
  (2)被告侵权的证明,如:侵权复制品、销售侵权复制品的发票等等。
  
  2、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1)原告具有某种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如:该秘密的研发及形成的材料、受让该秘密的合同等;
  
  (2)被告未经原告许可,非法获取、披露、使用该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如: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接触该秘密的证明材料;收买原告工作人员,引诱其泄露该秘密的证明材料等。
  
  3、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书面合同、与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与计划书、技术标准与规范、原始设计与工艺文件、技术图纸、有关技术表格和数据照片等。
  
  4、专利侵权案件
  
  (1)权利证明,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应当提供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2)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明,如:侵权产品、侵权方与他人的订货合同或转让合同、侵权产品的销售发票、侵权产品说明书、技术对比文件等。
  
  5、商标纠纷案件
  
  (1)原告享有商标权的证据,如:商标注册证,使用商标的商品,使用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使用商标商品的利润、商标及使用商标的商品的广告宣传等。
  
  (2)被告侵权的证明,如:侵权产品及其数量和利润、侵权产品的销售发票等。
  
  二、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1、因侵权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
  
  (1)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3)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4)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5)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2、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著作权纠纷案件,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5、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侵权行为地及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三、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专利纠纷案件
  
  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纠纷案件
  
  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著作权纠纷案件
  
  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4、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5、特殊知识产权案件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述标准以下,除应当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体标准由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专利侵权案件,商标纠纷案件,因侵权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
  
  ?
  
  


·办理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
      办理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对于普通人来讲,有关商标的事项都是比较复杂且专业的,因此在办理商标的相关事项,如注册申请、续展等的时候,往往会委托专业机构代为办理。那么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呢?现在,由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 1、在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


·我国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


·著作权法的自动保护原则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法的自动保护原则是什么意思?《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自动保护原则就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是相对著作权非自动取得原则而言的。具体而言,符合著作权法规定之文...


·著名商标被抢注怎么处理?
      著名商标被抢注怎么处理?据介绍,第一种解决方案是尝试联络引证商标申请人,要求其撤回该商标申请;第二种方案是向官方呈交书面陈述,墨西哥实行商标无异议制度,相关公司可考虑在商标申请现阶段向官方呈交书面陈述,提醒官方应驳回引证商标;第三种方案是待商标核准后再提出无效申请,如果被抢注的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是要求当事人必须要把相关的说明书一并给提交上来的,所以就要求在前期必须要制定和国家相关规定高度吻合的说明书才能够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说明书在制作的时候也不是那么的简单的,相关人员应该提前的了解一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一、...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驰名商标是建立在注册商标的基础之上的,同样也是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才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哪个呢?而要是成为了驰名商标后,具体的保护范围又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两方面的吧。一、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哪个我国《商标法...


·著作权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定是: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一、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


·哪些主体可以转让自己的专利权
      哪些主体可以转让自己的专利权1、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完成人的所在单位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进行专利转让。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


·商标权质押在哪登记,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个
      商标权质押在哪登记,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个 商标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以给权利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例如转让,抵押等。那么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一个?如何进行商标权质押登记?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一个 根据我...


·公司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公司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公司商标被人抢注了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但是如果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二、恶意抢注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