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承租人被二房东骗报警有用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承租人被二房东骗报警有用吗
  
  一、承租人被二房东骗报警有用吗
  
  有用,可以依法对这类违法二房东进行相关的诉讼和办案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遭遇诈骗,建议报警,对方涉嫌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2、《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合同应该怎么书写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租赁地址: ;
  
  2)、室内附属设施: 。
  
  3)、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口月 口季度 口半年 口年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4)、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5)、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6):其它说明:
  
  1、入住时的电表度数:
  
  2.水表度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人在办理时,应与出租人签订租房合同,对出租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办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出租的房屋位置、朝向、面积、身份信息等房屋信息进行书写,一旦发生纠纷时,应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解决办理。
  
  


·婚后受赠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受赠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怎么确定购房合同无效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
      怎么确定购房合同无效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协商一致对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这个时候是需要签订房产分割协议的,那你知道房产分割协议该如何写吗,协议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离婚如果协商一致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


·北京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我们在进行赠与房屋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缴纳过户费用的,一般主要是税费以及公证费的缴纳。每个地区的税费的规定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对于北京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北京房屋赠与过户费用 房屋赠与需要交的评估费及要交的税: ...


·可能大家在生活当中,关于小产权房子也多多少
      可能您在生活当中,关于小产权房子也多多少少有听说过。不过很多人对小产权房的大概了解就是,在房屋拆迁过程当中,政府给补发的房子大多数情况下都属于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的具体性质并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什么叫小产权房子? 一、在我国什么叫小产权房子? 人们说的小...


·在我国离婚没房带孩子怎么办
      实际上从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也折射出了当今时代下的婚姻关系,有的时候真的是非常脆弱的。有些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人,认为只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法院出于对孩子的成长也会把房子判给实质抚养孩子的这一方,事与愿违以后才考虑在我国离婚没房带孩子怎么办? 一、在我...


·房产作为抵押物他项权证谁持有
       他项权证书所要保护的权益当然不是单方面的针对债权机构的,他项权证书上面登记的一些信息应该说是要完整的保护好抵押物在抵押过程当中的一些处置权利。可能也是关于他项权证书的普及力度不够大,所以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房产作为抵押物他项权证谁持有?房屋抵押的他项权证当然是由债权机构持有,比如抵...


·离婚房产减名字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减名字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产权证有些是写了夫妻中一方的名字,但也有写了两人名字的,在离婚时房屋会归属为某一方所有,因此,房产证上写有夫妻两人名字的就需要减去一个人的姓名。离婚房产减名字也就是离婚后进行房屋过户的形式,具体离婚房产减名字办理流程在下文有介绍。 一、准备房产...


·房租转租有什么法律风险
      现如今社会租赁房屋非常普遍,在租赁房屋期间有些人因各种原因想要转租的现象现在也有很多。那么租赁的房屋可以转租吗?房租转租有什么法律风险?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房屋转租可能存在的哪些法律风险。 一、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转租,是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


·二手房房屋过户手续费谁来交?要交哪些费用?
      二手房买卖会牵扯到房屋过户问题,您都知道房屋过户是会产生一定费用的。那么,二手房房屋过户手续费由谁来交,二手房交易中又会产生哪些费用呢?想必这个问题您都不是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 二手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