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一、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对待欠钱不还的人最有效的要账方法是,向人民法申请支付令。
  
  1、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2、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请求支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5、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6、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
  
  7、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二、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6、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7、债权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
  
  综上所述,诉讼追讨欠款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借据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提供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应当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债务人是公司的,应当追加股东的责任。
  
  


·最新离婚财产债务是如何划分的
      ,一些因为配偶在未告知时进行举债,导致离婚后出现所谓“为前夫还债”的事情,我们知道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同理,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就是说,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是有连带清偿责任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面对一些不知情的债务,甚至赌债等,是否能算夫妻共同债务?下面我...


·如何防范偿债风险
      如何防范偿债风险 长期以来,企业的负债经营是企业经营中倍受关注的问题。企业负债在财务上的正面作用是直接而又直观的,它有利于企业合理避税,从而提高权益资本收益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可以实现资本结构最佳、市场价值最大;还有利于强化对企业经理的约束和监督,及早暴露企业的问题。但由于...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满足以下条件之后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构成了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1、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3最新借条规定期限是多久?
      最新借条规定诉讼期限是多久?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一、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 区别就是发行主体不一样,同时信用有高低之分,当然国债信用最高,不过很多企业债有银行和公司担保,所以也不必担心风险。虽然从字面上看企业债信用比国债低但其利率不一定比国债高,有些企业债,例如可转债,年利率只有0.8%,跟活期存...


·骗取贷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会构成骗取贷款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分子会被定罪处罚的,那么骗取贷款罪到底应该如何处罚,它的定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什么是长期资本公司债券
      什么是长期资本公司债券企业公司发展过程中为了能够保证自身有充足的资金完成下一步的运行,大部分企业都会选择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来获取资金,而且当前有许多人都愿意去购买企业债券,所以发行债权这种方式是很多企业愿意选择的。但是对于长期资本公司债券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什么是长期资本公...


·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生活中,随处可见债权债务,由于这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就成了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那要是对方欠债想赖账又该如何处理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随着市场繁荣和交往的频繁,民间关系日趋增多。那么,什...


·债权人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可以吗
      债权人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可以吗? 一、债权人能否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 一般情况来说,债权人是无权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隐名股东只是根据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分取红利的债权,而并不享有股权。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不能对显名股东代持的股权、...


·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
      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 一、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 1、重视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同时,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债权人起诉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当事人就欠款纠纷协商并达成一致后,还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而在诉讼中,对于这种现象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诉讼是有效解决欠款纠纷的途径之一。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债权人起诉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在具备起诉条件,打开诉讼程序后,债权人又该如何通过诉讼去追讨欠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