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置房产权20年后归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安置房产权20年后归谁
  
  一、安置房产权20年后归谁?
  
  安置房产权20年后一般都是归产权人所有的,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
  
  三、回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四、土地使用年限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用地70年;
  
  2、业用地50年;
  
  3、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储用地50年;
  
  6、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拆迁获得的安置房一般满5年以后,只要当事人补交了土地出让金都可以办房产证,如果自己的这套安置房纯粹就是小产权性质的,那么不管过了多久,房子的产权都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有房产证的就不需要考虑时间问题了。
  
  


·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吗
      公民在购买房产的时候,一般来讲都是将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自己或夫妻名下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夫妻出钱购买房产的,却想要登记在孩子的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吗1、父母可以用孩子的名义买房。根据我国《民法典》...


·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怎么办
      在签了二手房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况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当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话该怎么办呢?大部分人在遇到了这种问题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房产买卖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


·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可以卖吗
      房子有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卖的,但是出卖前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房产证。二手市场交易都是以房产证为主的,只有有了房产证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说明当事人没有产权,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相应也就不能进行房屋买卖了。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本质上仍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住房公...


·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带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带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 抵押人身份证; 3. 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 借款抵押合同; 5. 房屋所有权...


·什么是房屋抵押贷款
      什么是房屋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者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作抵押,用于个人综合消费并以按揭形式还款的贷款品种。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


·一、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分期房租是合法的吗?
      一、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分期房租是合法的吗?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可以分期支付房租,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定金或抵押金费用,出租人并未移交于买受人,买受人与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定金或抵押金向谁主张? 根据债的相对性,该笔费用理应向出租人主张...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产物,享受免交土地出让金以及减免相关税费等优惠政策,虽然已购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但是由于当初建造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性目的在于照顾中低收入群体,所以,已购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仍受到一定限制。其中最主...


·一、拿房子注册公司可以吗?
      一、拿房子注册公司可以吗? 住宅是可以用作注册公司的,只要是能提供合法的使用证明,那就可以申请注册登记。但是,对于一些影响居民安全,环境卫生的,都不能将住宅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 使用住宅地址作为注册地址,需要提供证明,证明房屋的使用者是本人,比如说,需要有房产证,申请...


·婚前房产有贷款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房产有贷款离婚怎么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


·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还有效吗?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还有效吗?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一、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还有效吗 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债的法律效力,不是物权的法律效力。 二、签订赠与房子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司法...


·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
      买房时人生中一件大事,既然要买房,就必然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很多朋友对此感到苦恼,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应该包含哪些内容?自己会不会被无良商家欺骗?接下来,网站的我们将为您讲解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 房屋买卖合同模板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